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19]377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价格存在波动,
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
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申购、赎回对价的交收方
式已经认可。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20日,此次招募说明
仅对“二、释义”、“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部分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9年5月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并曾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iachen Fu(付佳晨)女士,副董事长,德国洪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
美国克赖斯勒汽车集团市场推广及销售部学员、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
及监控部成员、忠利保险公司内部顾问、安联全球车险驻中国业务发展主管兼创
始人、安联集团董事会事务主任。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董事兼中国业务发
展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孟朝霞女士,董事,硕士学位。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
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一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美国通用再保险金融产品公司
副总裁助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
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
人。
Eugen Loeffler先生,董事,经济与政治学博士。2017年3月底退休前,历
任安联资产管理欧洲股票研究部主管、安联资产管理香港办事处投资总监兼主管、
安联人寿韩国公司投资总监、安联全球投资韩国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安联投资
管理公司环球股票团队主管、安联苏黎世房地产及安联资产管理苏黎世公司行政
总裁、安联苏黎世公司投资总监、安联全球投资亚太区投资总监、安联全球投资
韩国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主管、安联投资管理新加坡公司行政总裁/投资总监,
负责监督安联亚洲保险实体的投资管理事务。
贝多广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担任客座研究员,历任中国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
国际业务部副主任、JP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一创摩
根证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国民小微金融投资公司董事局主席等。现任仁达
普惠(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
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野村证
券国际金融部中国部负责人,野村国际(香港)中国投行部总经理、野村中国区
首席执行官,美国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全球合伙人等职。现任正大光明集
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
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
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
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梅隆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段黎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专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平安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主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部项目
负责人、平安集团财务上海分部预算管理室主任、财务管理室主任,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等职务。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Uwe Michel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慕尼黑Allianz SE亚洲业务部主管、
主席办公室主管、Allianz Life Insurance Japan Ltd.主席及日本全国主管、
德国慕尼黑Group OPEX安联集团内部顾问主管。现任慕尼黑Allianz SE业务部H5
投资与亚洲主管。
刘涓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运营部副总监。
朱敏菲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人力综合部资
深行政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并曾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朝霞女士,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东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
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总
监等职务。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
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
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蓓蕾女士,副总经理,博士学位。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营销
部副总经理兼零售部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监、泰康资
产管理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业务负责人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李华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广东省南方
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广
州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天一
证券有限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及监
事、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硕士研究生。2003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
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基金经理
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3月兼任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和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兼
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
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
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常务副总经理)权益投委会主席
邹新进(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杨子江(研究部副总经理)
王超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斌(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潘明(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常务副总经理)固收投委会主席
欧阳健(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养老金及FOF投资部总经理)
万莉(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成立时间: 1999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注册资本:871,393.38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511号
联系人:丛艳
联系电话:021-38677336
国泰君安证券前身为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1999年8月18日两公司合并新设
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直接设有5
家境内子公司和1家境外子公司,并在全国设有30家分公司和195家证券营业部,
是国内最早开展各类创新业务的券商之一。2008-2013年,公司连续六年在中国
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A类AA级,为目前证券公司获得的最高评级。
(二)主要人员情况
陈忠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
级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君
安证券清算部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营运管理
总部总经理等职。“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金融服务能手”称号获得者,中
国证券业协会托管结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带领团队设计的“直通式证券清
算质量管理国际化标准平台”,被评为上海市 2011 年度金融创新奖二等奖。2014
年2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总部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全部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及本科以
上学历,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均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从业人
员囊括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中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及专业资格,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各
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的资产托管从
业人员队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国泰君安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广泛开展了公募基金、基金专户、
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基金托管业务,与建信、平安大华、华夏、天弘、富
国、银华、鹏华、华安、长信、中融等多家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托管合作
关系,截止2017年6月19日,托管公募基金20只,专业的服务和可靠的运营获得
了管理人的一致认可。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
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
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国泰君安证券在董事会中内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
机构;公司在经营管理层面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风险实行统筹管理,
对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风险管理部门包括专职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的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法律部、稽核审计部,以及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
营运中心等履行其他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
资产托管部设置风控合规岗和稽核监控岗,负责制定本部门风险管理规章制
度,分析报告部门整体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检查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
议,抓住要害环节和关键风险,协助业务运营岗位进行专项化解,监督风险薄弱
环节的整改情况;同时部门设置风险评估及处置小组,由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及各
小组、运营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违规
事项的处理意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事项。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
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
理暂行办法》、《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国泰
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稽核监控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突发事件与
危机处理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保密规程》、
《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资产保管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
档案管理操作规程》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
业务管理制度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业务分工合理,
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
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
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双门禁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建立独立的
托管运营系统并进行防火墙设置;实施严格的岗位冲突矩阵管理,重要岗位设置
双人复核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内
控优先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配备专门的稽核监控
岗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稽核审查,以保证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委托资产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管理人违规风险,并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
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基金
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
行监督和核查。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网址:www.cpicfunds.com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负责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钱祎彤
经办会计师:单峰,钱祎彤
五、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
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股指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
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
括抽样复制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
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
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
进行配股或增发;(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6)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
生变化;(7)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
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
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投资组合收益。为此,本基金将以市场利率
趋势研判为主,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和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在保
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目标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相对
价值策略、骑乘策略和利差套利策略等对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债券品种进行主动
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和构成、
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
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后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行筛选,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
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采
用数量化方法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根据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可适度进行投资。
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
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可适度进行投资。
6、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
金融衍生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
的衍生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带来的交易
成本,追求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本基金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和投资策略,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可适度进行投资。
7、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
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
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
厚投资收益。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3%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
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
与设备指数,努力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
设备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选取中证全指样本股中的半导体产品与设备行业股票组成,以反映该行业股票的
整体表现。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相应更换基金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
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指定媒介上及时公告,
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
9、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
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提。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
限调整为3.5万元, 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
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许可使用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于下一个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
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基金管理人将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17日刊登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
更新,仅更新了如下内容:
1、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二、释义”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