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包括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内基金(以下合称“汇添富沪市跨市场ETF”)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将进行同步修改,具体如下: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份额、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上述变更将于2020年1月20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汇添富沪市跨市场ETF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