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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21年8月30日起,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信息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低波红利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10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5101);
(2)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ETF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98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3981);
(3)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电池ETF基金,基金代码:159757)。
2、销售机构信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