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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
515100
2020年5月22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年12月6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元)
4.37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
1.7445
2,495,668,975.27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收益评价日符合
合同约定基金分红条件的基金超额收益的10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 3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收益分配具体要求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3)本基金场内简称: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低波100ETF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12月21日
2023年12月26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3年12月25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