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ETF,场内简称“食品饮料”,扩位证券简称:食品饮料ETF,认购代码:515173)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3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3日。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2月14日起在以下6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或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具体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网下股票
认购 网下现金
认购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www.newone.com.cn 9556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 www.cnht.com.cn 95608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www.mszq.com 9537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www.htsc.com.cn 9559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www.xcsc.com 953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www.guosen.com.cn 95536
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