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年 10月 27日
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 ETF2020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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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10月 23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7月 1日起至 2020年 9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 ETF
场内简称 红利 300(扩位场内简称:红利低波 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53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8月 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8,175,164.0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
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等)导
致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
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
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投资目标所述范围的,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
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以及其
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
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
约进行交易。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在不改
变基金既有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充分考虑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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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
新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为本基金的辅助性投资工
具,本基金将采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结合定量分析
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综合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
险、流动性风险、税收溢价等因素,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
持证券进行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指数,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
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 7月 1日-2020年 9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103,406.03
2.本期利润 20,626,060.6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4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2,348,826.8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7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81% 1.36% 4.22% 1.43% 6.59% -0.07%
过去六个月 11.99% 1.08% 2.16% 1.12% 9.83%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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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 5.32% 1.12% -6.74% 1.15% 12.06%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73% 1.05% -5.20% 1.10% 9.93% -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 ETF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
势对比图
(2019年 8月 8日至 2020年 9月 30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三(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正
宪
本基金、嘉实沪深 300ETF联接
(LOF)、嘉实基本面 50指数
(LOF)、嘉实黄金
(QDII-FOF-LOF)、嘉实沪深
2019年 8月 8
日
- 15年
曾任职于中国台湾台育
证券、中国台湾保诚投
信。2008年 6月加入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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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ETF、嘉实中证 500ETF、嘉
实中证 500ETF联接、嘉实恒生
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嘉
实基本面 50ETF、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联接、嘉实中
证 500成长估值 ETF基金经理
任职于产品管理部、指数
投资部,现任指数投资部
总监及基金经理。硕士研
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台湾籍。
何如
本基金、嘉实沪深 300ETF联接
(LOF)、嘉实基本面 50指数
(LOF)、嘉实 H股指数
(QDII-LOF)、嘉实沪深
300ETF、嘉实中证 500ETF、嘉
实中证 500ETF联接、嘉实基本
面 50ETF、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
波动 ETF联接、嘉实中证 500
成长估值 ETF基金经理
2019年 8月 8
日
- 14年
曾任职于 IA克莱灵顿投
资管理公司
(IA-Clarington
Investments Inc )、富
兰克林坦普顿投资管理
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
Corp.)。2007年 6月加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任职于产品管理部、
指数投资部,现任指数投
资部执行总监、基金经
理。硕士研究生,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加拿大籍。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
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
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
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 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
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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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为 0.27%,年化跟踪误差为 4.21%。
作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本基金在严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秉承
指数化投资管理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进一步降低基
金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基准保持一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7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81%,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2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1,613,089.60 98.86
其中:股票 91,613,089.60 98.8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97,239.74 1.08
8 其他资产 60,594.75 0.07
9 合计 92,670,924.09 100.00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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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8,947,039.00 9.69
C 制造业 13,566,519.00 14.6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3,646,182.00 14.78
E 建筑业 7,377,867.00 7.99
F 批发和零售业 1,352,646.00 1.4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92,536.00 2.1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39,027,396.40 42.26
K 房地产业 5,455,743.00 5.9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1,365,928.40 98.94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47,161.20 0.2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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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7,161.20 0.27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288 农业银行 866,900 2,748,073.00 2.98
2 601988 中国银行 819,600 2,622,720.00 2.84
3 601398 工商银行 503,000 2,474,760.00 2.68
4 600015 华夏银行 395,300 2,423,189.00 2.62
5 601328 交通银行 527,000 2,392,580.00 2.59
6 600795 国电电力 1,183,800 2,391,276.00 2.59
7 600016 民生银行 446,000 2,363,800.00 2.56
8 601169 北京银行 501,000 2,344,680.00 2.54
9 600900 长江电力 120,700 2,308,991.00 2.50
10 600926 杭州银行 195,100 2,298,278.00 2.49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688106 金宏气体 8,195 247,161.20 0.27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 1支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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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20 年 9 月 4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
决字【2020】24 号),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违法违规事实,于 2020年 7月 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 110万元。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法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
〔2019〕56号,对民生银行总行同业票据业务管理失控、违反内控指引要求计量转贴现卖断业务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管理不到位等 12项违规事实于 2019年 12月 20日做出行
政处罚决定,责令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 70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顾立辉
给予警告并处 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 2月 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罚字【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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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年 2月 10日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
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
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处以 2360万元罚款。2020年 7月 14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43 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违反宏观调控政策,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
目提供融资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
条、第四十六条第(一)、(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七
十四条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没收违法所得 296.47 万元,罚款 10486.47 万元,罚没合计
10782.94万元。
2020 年 4 月 20 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
〔2020〕7号),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贷款核销业务漏报、委托贷款
业务应报未报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
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罚款合计 270万元。
2020年 4月 20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
〔2020〕4号),对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因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7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10 月 8 日, 北京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8
号),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大额消费贷款违规行为长期未有效整改、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
改革不到位、同业投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违法违规事实,于 2019年 9月 2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 100万元罚款。2020年 7月 16日, 北京银
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23 号),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
业投资对资产转让业务承担回购义务等违法违规事实,于 2020年 7月 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 150万元罚款。
2020 年 1 月 14 日,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
〔2020〕5号),对杭州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入房地产企业等违法违规事实,
于 2020年 1月 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 50万元。2020年 1月 23日, 中国银保监会
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对杭州银行虚增存贷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事实,于 2020年 1月 16日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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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
【2019】24 号),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
责任等违法违规事实,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 150 万元。2020 年 4
月 20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
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数量漏报、信贷业务担保合同漏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
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
慎经营规定,罚款合计 260万元。
2020年 3月 9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
3号),因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
险公司、可回溯资料不符合监管规定等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5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 4月 24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对“两会一层”境外机构管理履职不到位、
国别风险管理不满足监管要求、信贷资金被挪用作保证金、未将集团成员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
管理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内控管理、
审慎经营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00 万元的
行政处罚。2020年 4月 22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
罚决字〔2020〕12 号),对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的违法违规行
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30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
年 7月 13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
36 号),对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未公告、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未向监管部门
报告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
(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四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
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55.3 万元,罚款
5260.3万元,罚没合计 5315.6万元。
本基金投资于“华夏银行(600015)”、“民生银行(600016)”、“工商银行(601398)”、“中国
银行(601988)”、“北京银行(601169)”、“杭州银行(600926)”、“交通银行(601328)”、“农业
银行(601288)”的决策程序说明:本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
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交通银
行、农业银行为标的指数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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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股票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二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0,989.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493.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2.0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0,594.7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88106 金宏气体 247,161.20 0.27 新股锁定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3,675,164.00
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 ETF2020年第 3季度报告
第 13页 共 14页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9,500,000.0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5,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8,175,164.0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的
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 - - - - - -
个
人
- - - - - - -
联
接
基
金
1
2020/07/01
至
2020/09/30
64,861,700.00 8,000,000.00 38,410,100.00 34,451,600.00 39.07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了单一投资者份额占比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未来本基金如果出现巨额赎回甚至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可能
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发生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若个别投资者巨额赎回后本基金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情形。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 ETF2020年第 3季度报告
第 14页 共 14页
(1)中国证监会准予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
件。
(2)《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
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