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以
及《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
整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山证红
利”,基金代码:51557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即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
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
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次调整进行更新。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3)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