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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03 月 21 日起增加华安证券为鹏华中证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防 ETF,扩位简称:国防 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7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671)、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医药,扩位简称:香港医药 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70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3701)、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消费,扩位简称:香港消费 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59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3591)、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证保 ETF,扩位简称:证保 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3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5631)、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银行 FUND, 扩位简称: 中证银行 ETF,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730, 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73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azq.com/、9531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0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