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振邦智能】 交易代码 003028.SZ)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大正元】 003029.SZ)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两只新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行。本次发行价格分别为 21.75 元/股【振邦智能】、 11.27 元/股【吉大正元】,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证券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振邦智能 432 9396.00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吉大正元 716 8069.32
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