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5月14日
公告日期:2021年5月11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2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4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 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8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3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4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6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9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0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1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22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23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24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
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
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银华中
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
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场内简称:基建ETF
5、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6950
6、申购、赎回代码:516951
7、标的指数简称:中证基建
8、标的指数代码:930608
9、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1年5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14,821,000.00份
10、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1年5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7
元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414,821,000.00份
12、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3、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5月14日
14、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推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18、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上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发生变更,基
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02
号
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4月29日
3、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5、本基金发售日期: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3日。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
的日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
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的日期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3日。
6、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7、份额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8、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2)网下现金发售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9、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此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为414,821,000.00
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88,129.85元
人民币。
上述有效净认购资金及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季度结息
日后划入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0,72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
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14,821,000.00份,已全
部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
11、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于2021年4月29日验资完毕,2021年4月2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4月29日获得
书面确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4月29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414,821,000.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通知
书[2021]189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5月14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基建ETF
5、基金扩位简称:基建ETF
6、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6950
7、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6951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414,821,000.00份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
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10、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
托管人复核的基金资产净值传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次日进行揭
示。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一)基金份额持有情况
截至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持有人户数为10,724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
金份额为38,681.56份。
截至2021年5月7日,基金份额合计为414,821,000.00份,机构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为12,251,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2.95%;个人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为402,570,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97.05%。
(二)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截至2021年5月7日,本次上市交易的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1 张磊 25,000,000.00 6.03%
2 续红 9,000,000.00 2.17%
3 北京银叶金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4,000.00 1.25%
4 刘杰娜 4,000,000.00 0.96%
5 王逸濛 3,000,000.00 0.72%
6 焦丽芳 2,980,000.00 0.72%
7 梁月李 2,500,000.00 0.60%
8 黄正权 2,500,000.00 0.60%
9 宁波珑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0,000.00 0.54%
10 谭晓欢 2,086,000.00 0.50%
合计 58,530,000.00 14.11%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由于
四舍五入的原因,占场内总份额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总经理:王立新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2.222亿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8356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0%
山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 0.90%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7%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
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2%
联系人:冯晶
电话:010-58163000
传真:010-58163090
2、经营概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
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
研究部、营销管理与服务部、渠道业务总部、机构业务总部、养老金业务总部、
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
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
公室、财务行政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
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
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
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及基金投资顾问投资决策”六个专门
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
流程和风险管理。
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根据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
进行投资。
投资管理三部:主要负责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研究工作。
量化投资部: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指数基金、ETF及主动量化基金的管理)、
数量化投资策略和模型研究与开发、量化产品的设计和创新、为其他部门提供金
融工程支持。
研究部:负责宏观策略、行业和公司研究。
营销管理与服务部:研究制定公司整体营销策略和营销政策、建立与完善公
司客户服务体系、公司各类产品及业务的营销支持以及营销数据的分析与整理工
作。
机构业务总部:银行、保险公司、信托、财务公司、企业集团等各类型机构
客户的开发、营销与服务工作。
渠道业务总部:开发和推动银行和券商渠道的产品销售,渠道总对总业务开
拓与维护,渠道一线销售工作。
产品开发部:负责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管理、产品管理规划等工作。
境外投资部:负责公司QDII产品的投资、研究工作,并协助QDII产品的设计、
发行等工作。
FOF投资管理部:负责基金中基金(FOF)及其他资产配置型投资管理业务,
探索并开发各类资管领域的新型业务等。
交易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交易管理工作。
养老金业务总部: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公司及第
三支柱养老业务的开发、维护和服务工作。
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及风险监控工作。
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估值。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规划、系统开发、维护及后台运作支持工作。
互联网金融部:负责线上业务,包括产品的线上直销、智能投顾、理财服务
及金融科技创新。
投资银行部:负责公司的资本运作,以及与并购、融资等投资银行业务相关
的一二级市场产品设计与实施。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负责文档、印鉴管理,公司品牌建
设、市场调研以及其他行政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公司组织管理与发展等。
财务行政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
深圳管理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报送,与主管机关及相关
单位的联络沟通,以及其他行政工作等。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
运作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出具合规意见,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信息披露事务等。
战略发展部:以战略发展为导向,负责国内外资管行业新动向、行业政策、
市场供求、竞争对手等的调查研究;负责拟定战略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供决策层
讨论和决策;负责战略发展相关方案的落地及实施。
内部审计部:根据监管规范和公司要求,负责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北京分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行政管理。
青岛分公司:负责青岛地区市场业务及所辖区域内的行政管理。
上海分公司:负责上海地区市场业务及所辖区域内的行政管理。
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咨询电话:杨文辉;010-58163096。
截至2021年2月28日,我司共有员工526人,其中已通过高管资格培训和考试
的共6人,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含通过高管资格考试)的共490人。
3、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帅先生: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
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自2019年6月28日至2021年2
月25日担任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1
月1日起任银华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12月6日至2021年2月25日兼任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月22日起兼任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3月20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兼任银华中证5G通信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10日起兼
任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1月5
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
年2月3日起兼任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2月4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2月9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3月3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3月10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有色金属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4月29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基
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690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列支。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本基金2021年5月7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5月7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银行存款 395,455,003.10
结算备付金 164,486.79
存出保证金 3,183.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978,932.00
其中:股票投资 48,978,932.00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35,929.51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88,129.85
资产总计 444,725,664.4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29,947,180.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783.13
应付托管费 7,956.63
应付交易费用 35,933.23
应付税费
应付赎回款
其他负债 2,186.19
负债合计 30,033,039.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14,821,000.00
未分配利润 -128,37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4,692,624.68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44,725,664.42
截至2021年5月7日,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7元。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7日,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
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资产类别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股票 48,978,932.00 11.01%
债券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395,619,489.89 88.96%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127,242.53 0.03%
合计 444,725,664.42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021年5月7日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股票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26,407,703.40 6.3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20,628,598.60 4.97%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2,901.00 0.09%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79,729.00 0.38%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综合
合计 48,978,932.00 11.81%
2、2021年5月7日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2021年5月7日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3、2021年5月7日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2021年5月7日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三)2021年5月7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1、2021年5月7日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
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925,800 5,591,832.00 1.35%
2 600031 三一重工 161,500 4,895,065.00 1.18%
3 601390 中国中铁 779,000 4,276,710.00 1.03%
4 000157 中联重科 324,800 3,696,224.00 0.89%
5 601186 中国铁建 352,000 2,738,560.00 0.66%
6 000425 徐工机械 359,500 2,660,300.00 0.64%
7 601669 中国电建 585,300 2,276,817.00 0.55%
8 601618 中国中冶 546,500 1,748,800.00 0.42%
9 600068 葛洲坝 211,300 1,534,038.00 0.37%
10 601117 中国化学 188,800 1,257,408.00 0.30%
2、2021年5月7日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
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2021年5月7日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四)2021年5月7日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2021年5月7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
债券投资明细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2021年5月7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2021年5月7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
权证投资明细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八)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
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如下: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183.1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35,929.51
5 应收申购款
6 其它应收款 88,129.85
7 待摊费用
8 其它
合计 127,242.53
4、2021年5月7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2021年5月7日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021年5月7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5月7日发布《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中
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本基金可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
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
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
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
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
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
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
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