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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 基金代码 51901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10-1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9-02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陆怡雯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8-2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八节、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选择不同风格
投资目标
优势的股票,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超额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
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
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投资组合
投资范围
中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0%~3%,现金、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的5%~4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在适度的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运用“风格优选,积极轮换,
精选个股”策略,把握不同风格优势策略在不同阶段的变动趋势和投资机
会,并在策略内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实现基金资产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风格轮换策略和精选证券策略。
投资策略包括:
1. 资产配置策略;2. 风格轮换策略;3. 股票投资策略;4. 债券投资策
略;5. 权证投资策略;6. 投资方法与流程。
业绩比较基准 MSCI中国A股指数*75%+上证国债指数*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50万元 ≤ M
100万元 ≤ M
200万元 ≤ M
按笔收取,1000
M ≥ 500万元
元/笔
N
7天 ≤ N
赎回费
1年 ≤ N
N ≥ 2年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 1.2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20%
主要包括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
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
其他费用
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
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市场风险:1. 政策风险;2. 经济周期风险;3. 利率风险;4. 上市公司经营风
险;5. 购买力风险;6. 科创板特有风险;7.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
(三)管理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五) 操作和技术风险;
(六) 合规性风险;
(七) 模型风险;
(八)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九)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
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客服电话:
40088-40099)。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