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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增设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和《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C 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的分类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为原有基
金份额类别,C 类基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519212;C 类基金份额
代码:017787)。由于基金费用等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该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二)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C 类基金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三)C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
2、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30 日≤N 0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基金
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系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
3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
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
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定投等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wjasset.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800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
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