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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2年1月6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增设C类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本公司。为此,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根据登记机构、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且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前端A类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且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收取前端申购费的A类份额代码仍为519997,收取后端申购费的A类份额代码仍为519996,本基金目前暂停后端申购业务。另增设的C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4572。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的费率情况
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费率情况如下,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原费率保持不变:
1、申购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端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申购费用;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无需交纳申购费。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及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M<100万 1.5% 0.075%
100万≤M<500万 1.0% 0.05%
500万≤M 1000元每笔 1000元每笔
C类基金份额 0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也可以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N) 后端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N<1年 1.5%
1年≤N<3年 1.2%
3年≤N<5年 0.8%
N≥5年 0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Y) A类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C类赎回费率
Y<7天 1.5% Y<7天 1.5%
7天≤Y<2年 0.5% 7天≤Y<30天 0.5% 2年≤Y<3年 0.25%
Y≥3年 0 Y≥30天 0
注:Y为持有期限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60%。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C类份额之日起,A类份额和C类份额并存。
3、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更新本基金收费方式,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4日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改后版本
内容 内容
释义 注册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登记机构、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A类份额:指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且收取认/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在申
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或在申购(认购)
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二 、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无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登记机构、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
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且收取认/
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申购(认
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或在申购(认购)时选
择交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且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
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增加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基金份额分类规则或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五、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
赎回
(一)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场所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并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一)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场所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基金代
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3)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两位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场内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 剩余部分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返还投资者,因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认购)
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认购)
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收取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1)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3)各类基金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两位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
金财产。 各类基金场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保留到整数位,剩
余部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返还投资者, 因四舍五入产生的误
差,归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
算公式为:
1)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认
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认
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2)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
算公式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4、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
合同的约定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
2、申购的费用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 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3、赎回的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75%用于
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
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各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
2、申购的费用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申购费
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计
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的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对于持续持有期
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
七、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
费用;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收费业务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
2、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调低基金销售服务费
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收费业务的费率或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六)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
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
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
无表决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
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
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
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十、基
金 份
额 的
登记
(二)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负责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
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和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
托其他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
代理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投资者和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
基 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
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
(2)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
(2)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C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向基金管理人划出,由
基金管理人代收后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十五、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
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 );如果投资者没有
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
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 );如果
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
2、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
十七、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三)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4)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媒介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4)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媒介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计价错误达0.5%;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某一类基金份额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24)本基金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十八、
基 金
合 同
的 变
更、终
止 与
基 金
财 产
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
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
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调高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