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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 基金代码 540010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07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陈平 2015年07月25日 2012年07月0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85%-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资产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和预测,根据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的比例中必须有不少于80%的比例需投资于科技主题的股票。 本基金所指的科技主题,主要分为两类:1)处于信息化升级领域的上市公司;2)科技创新类上市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处于科技主题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会包含很多一般意义的行业。在子行业的配置上,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包含很多一般意义的行业,其发展阶段也有所不同。在个股的精选上,本基金将着重选择那些产品已经过前期的技术和产业准备、下游需求在政策刺激下将大幅增长、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因此,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科技研发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对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价。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TMT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100%)可能存在尾差。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50%
50万≤M 1.20%
100万≤M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 1.50%
N≥7天 0.5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费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年金额,由基金整体承担,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
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5%-95%,将维持较高的股票持仓比
例。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80%以上的股票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
内容,而市场整体并不全部符合本基金的选股标准,因此在特定的投资期间之内,本基金的收益率
可能会与市场整体产生偏差。
这些特有的风险因素可能使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在特定时期落后于大市或其它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详见《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
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客服电话[021-20376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