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8月2日证监许可[2021]2570号文批准。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9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将进入转型选择期,转型选择期时间为自2021年9月16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自转型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21年10月23日起,修订后的《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全文与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10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