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其中“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中“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7月26日以现场开会方式在北京召开,大会当场投票表决,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中信息有误。更正后的信息如下:“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26日以现场开会方式在北京召开,大会当场投票表决,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
该项更正信息不影响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