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中证云计算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21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21]1443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云计算 50 指数。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
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
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
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
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
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
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基金参与融资与转融通业务
的风险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云计算 5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
变更)”,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属
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
出。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
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
用中证云计算 50 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
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云计
算 50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
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内容。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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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前言 .................................................................................................................. 1?
二、 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份额的发售 .............................................................................................. 2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0?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2?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5?
十一、基金的投资 .................................................................................................. 51?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8?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5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5?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70?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3?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4?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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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指数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新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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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新华中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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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 年7 月26 日颁布、同年9 月1 日实
施的,并经2020 年3 月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
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同年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6、《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 年1 月22 日颁布、同年2 月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亦称“ETF”
20、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相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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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6、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29、销售机构: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0、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
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的证券公司
32、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
算及相关业务
3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 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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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40、T+n 日:指自 T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以
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47、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场内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等信息的文件
48、申购对价:指投资者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9、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云计算50 指数及其未来
可能发生的变更
51、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2、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
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
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3、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
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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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现金替代:指场内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成份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5、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
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
算
56、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
现金差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7、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据
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58、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数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59、元:指人民币元
6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差额之基准日
6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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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69、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本基金以一定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
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
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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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 号力帆中心2 号办公楼第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 号力帆中心2 号办公楼第19 层
邮政编码:100089
法定代表人:翟晨曦
成立日期:2004 年12 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电话:010-68726666
传真:010- 68779528
联系人:齐岩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 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翟晨曦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评审三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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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项目经理、国家开发银行资金交易部交易员、副处长、处长,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现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风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总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联席董事长,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于春玲女士,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局长、天津分行行长,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总经理。历任交易商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债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
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金融40 人论坛理事。现
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项琥先生,硕士,董事。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分公司、中信证券天
津证券业务部经理、天津协通咨询中心国债服务部副经理、天津未来保险代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业务部总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
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副教授。
胡湘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处长、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刘成伟先生,法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众达律师
事务所(北京)顾问。现任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杨淑飞女士: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结算部经理、航天科
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秘、副
总裁,华浩信联(北京)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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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总监,房宝信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王建岭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历任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部人事专员,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绩效经理。现任新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翟晨曦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联席董事长,简历同上。
于春玲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
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
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
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
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刘征宇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浙江物资贸易中心业务经
理、浙江机械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浙江汇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艺
高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吴期货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主任、欧洲期货交
易所香港代表处资深顾问、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创新部总经理、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申峰旗先生:副总经理兼任投资总监,硕士研究生。历任巴克莱资本固定收益
部经理、花旗集团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部经理、卡尔森资本研究部分析师、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部投资经理、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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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投资主管、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总监。
4、基金经理
邓岳先生,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硕士,11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北京红色天时金
融科技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光大富尊投资有
限公司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盈融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 6
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霖女士,金融学硕士,11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4 年4 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部总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于春玲女士;副主席:投资总监申峰旗先生;成员:权益投资部
总监赵强先生、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平衡投资部总监姚秋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
总监曹巍浩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王奕蕾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