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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重要提示2
第一部分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6
第二部分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4
第三部分投资者开户15
第四部分本基金的认购程序16
第五部分清算与交割21
第六部分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22
第七部分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3
第八部分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26
重要提示
1、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4年12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758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被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其中,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如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募集期并及时公告,但募集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不得超过募集目标上限,若募集期投资者的认购规模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统称证券账户)。已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尚无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9、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本公告列示认购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本公告列示认购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多次申请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网下现金认购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10、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各发售机构办理发售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考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3、发售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或者变更发售代理机构,敬请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可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及直销专线电话86-21-23261088或发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7、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金融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和科创板上市股票的投资风险、税负增加风险、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A5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若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和国债期货交割风险等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行权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时间价值风险等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可能面临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等。
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科创板上市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相比A股其他板块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第一部分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中证A500ETF
场内简称:A500申万
扩位简称:A500ETF申万菱信
基金代码:560750
认购代码:560753
认购资金代码:560754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被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八、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第七部分三、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九、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其中,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如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募集期并及时公告,但募集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
十、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十一、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50万份 0.8%
50万份≤M<100万份 0.5%
M≥100万份 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多次申请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网下现金认购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二、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网上现金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当认购佣金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当认购佣金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佣金=固定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金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者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者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8%,则投资者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8%=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1,008.00元
即:该投资者需准备1,008.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4、认购申请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多次提出认购申请,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5、清算交收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十三、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网下现金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金额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有效认购款项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8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5%,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10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800,000×0.5%=4000元
认购金额=1.00×800,000×(1+0.5%)=804,000元
认购总份额=800,000+10/1.00=800,010份
即: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8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804,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该投资者共可获得800,010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计算。
3、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认购手续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到发售代理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5、清算交收
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十四、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限额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到发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4、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募集结束前,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也将纳入认购清单。
(5)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5、清算交收
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股票认购数据后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认购截止日次一工作日起,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者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进行冻结,并将投资者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认购专户。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如适用以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的),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和深圳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在上海、深圳开立的证券账户。
6、网下股票认购份额的计算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以上调整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基金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网下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二部分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募集并管理以本基金为目标ETF的一只或多只联接基金,或为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需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第三部分投资者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统称证券账户)。
已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用以认购基金份额的发售代理机构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第四部分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规定为准。
(二)认购手续:
(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个人投资者的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须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4)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须提交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需额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已填写好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4)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7)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指定银行账户汇入下列任一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
(1)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2)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3)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800056838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828
(4)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216200100102084040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登记的名称。
(3)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信息,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上述汇款信息。
(4)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柜台。
(5)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的指定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6)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直销机构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二)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的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须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4)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须提交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需额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已填写好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4)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7)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发售代理机构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3、特别提示: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募集结束前,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也将纳入认购清单。
(5)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第五部分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现金认购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第六部分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七部分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陈晓升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蔡琳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任航
三、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陈晓升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张芸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简称 客服电话 官方网站
申万宏源证券 95523或400-889-5523 www.swhysc.com
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告或公示。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4、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简称 客服电话 官方网站
申万宏源证券 95523或400-889-5523 www.swhysc.com
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网下股票发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告或公示。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5、网上现金发售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或公示。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二期16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085111
联系人:虞京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虞京京
第八部分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果投资者的个股认购规模超过该券在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构成比例的部分予以拒绝。募集结束前,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也将纳入认购清单。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000001 平安银行 002459 晶澳科技 600010 包钢股份 601000 唐山港
000002 万科A 002460 赣锋锂业 600011 华能国际 601006 大秦铁路
000009 中国宝安 002463 沪电股份 600018 上港集团 601012 隆基绿能
000034 神州数码 002465 海格通信 600019 宝钢股份 601018 宁波港
000035 中国天楹 002466 天齐锂业 600026 中远海能 601021 春秋航空
000039 中集集团 002472 双环传动 600027 华电国际 601058 赛轮轮胎
000063 中兴通讯 002475 立讯精密 600028 中国石化 601088 中国神华
000066 中国长城 002493 荣盛石化 600029 南方航空 601100 恒立液压
000069 华侨城A 002497 雅化集团 600030 中信证券 601111 中国国航
000100 TCL科技 002508 老板电器 600031 三一重工 601117 中国化学
000157 中联重科 002517 恺英网络 600036 招商银行 601127 赛力斯
000301 东方盛虹 002532 天山铝业 600038 中直股份 601155 新城控股
000333 美的集团 002541 鸿路钢构 600039 四川路桥 601166 兴业银行
000338 潍柴动力 002544 普天科技 600048 保利发展 601168 西部矿业
000400 许继电气 002555 三七互娱 600050 中国联通 601179 中国西电
000408 藏格矿业 002558 巨人网络 600066 宇通客车 601186 中国铁建
000423 东阿阿胶 002572 索菲亚 600085 同仁堂 601216 君正集团
000425 徐工机械 002594 比亚迪 600089 特变电工 601225 陕西煤业
000519 中兵红箭 002601 龙佰集团 600096 云天化 601233 桐昆股份
000538 云南白药 002603 以岭药业 600104 上汽集团 601238 广汽集团
000547 航天发展 002607 中公教育 600111 北方稀土 601288 农业银行
000568 泸州老窖 002624 完美世界 600115 中国东航 601318 中国平安
000617 中油资本 002625 光启技术 600118 中国卫星 601319 中国人保
000623 吉林敖东 002648 卫星化学 600129 太极集团 601328 交通银行
000625 长安汽车 002709 天赐材料 600131 国网信通 601360 三六零
000629 钒钛股份 002714 牧原股份 600141 兴发集团 601390 中国中铁
000630 铜陵有色 002738 中矿资源 600143 金发科技 601398 工商银行
000651 格力电器 002739 万达电影 600150 中国船舶 601567 三星医疗
000661 长春高新 002756 永兴材料 600153 建发股份 601600 中国铝业
000683 远兴能源 002812 恩捷股份 600160 巨化股份 601601 中国太保
000708 中信特钢 002821 凯莱英 600161 天坛生物 601607 上海医药
000725 京东方A 002831 裕同科技 600166 福田汽车 601615 明阳智能
000733 振华科技 002841 视源股份 600167 联美控股 601618 中国中冶
000738 航发控制 002916 深南电路 600170 上海建工 601628 中国人寿
000768 中航西飞 002920 德赛西威 600176 中国巨石 601633 长城汽车
000786 北新建材 002938 鹏鼎控股 600177 雅戈尔 601636 旗滨集团
000792 盐湖股份 003816 中国广核 600183 生益科技 601658 邮储银行
000807 云铝股份 300001 特锐德 600188 兖矿能源 601668 中国建筑
000818 航锦科技 300002 神州泰岳 600196 复星医药 601669 中国电建
000830 鲁西化工 300003 乐普医疗 600219 南山铝业 601677 明泰铝业
000831 中国稀土 300012 华测检测 600233 圆通速递 601689 拓普集团
000858 五粮液 300014 亿纬锂能 600256 广汇能源 601727 上海电气
000878 云南铜业 300015 爱尔眼科 600258 首旅酒店 601728 中国电信
000887 中鼎股份 300017 网宿科技 600276 恒瑞医药 601766 中国中车
000932 华菱钢铁 300024 机器人 600309 万华化学 601799 星宇股份
000933 神火股份 300033 同花顺 600315 上海家化 601800 中国交建
000938 紫光股份 300037 新宙邦 600316 洪都航空 601816 京沪高铁
000960 锡业股份 300054 鼎龙股份 600323 瀚蓝环境 601857 中国石油
000963 华东医药 300058 蓝色光标 600325 华发股份 601866 中远海发
000967 盈峰环境 300059 东方财富 600332 白云山 601868 中国能建
000975 山金国际 300068 南都电源 600335 国机汽车 601872 招商轮船
000977 浪潮信息 300070 碧水源 600346 恒力石化 601877 正泰电器
000988 华工科技 300073 当升科技 600352 浙江龙盛 601880 辽港股份
000998 隆平高科 300088 长信科技 600362 江西铜业 601888 中国中免
000999 华润三九 300114 中航电测 600372 中航机载 601899 紫金矿业
001914 招商积余 300118 东方日升 600392 盛和资源 601919 中远海控
001965 招商公路 300122 智飞生物 600398 海澜之家 601966 玲珑轮胎
001979 招商蛇口 300124 汇川技术 600399 抚顺特钢 601985 中国核电
002001 新和成 300136 信维通信 600406 国电南瑞 601988 中国银行
002007 华兰生物 300142 沃森生物 600415 小商品城 601989 中国重工
002008 大族激光 300144 宋城演艺 600418 江淮汽车 603000 人民网
002025 航天电器 300182 捷成股份 600426 华鲁恒升 603019 中科曙光
002027 分众传媒 300207 欣旺达 600436 片仔癀 603077 和邦生物
002028 思源电气 300212 易华录 600438 通威股份 603087 甘李药业
002044 美年健康 300223 北京君正 600460 士兰微 603129 春风动力
002049 紫光国微 300251 光线传媒 600482 中国动力 603259 药明康德
002050 三花智控 300253 卫宁健康 600486 扬农化工 603260 合盛硅业
002064 华峰化学 300274 阳光电源 600487 亨通光电 603288 海天味业
002065 东华软件 300285 国瓷材料 600489 中金黄金 603290 斯达半导
002074 国轩高科 300296 利亚德 600497 驰宏锌锗 603392 万泰生物
002078 太阳纸业 300308 中际旭创 600498 烽火通信 603456 九洲药业
002081 金螳螂 300315 掌趣科技 600499 科达制造 603486 科沃斯
002085 万丰奥威 300316 晶盛机电 600515 海南机场 603501 韦尔股份
002091 江苏国泰 300339 润和软件 600516 方大炭素 603568 伟明环保
002120 韵达股份 300346 南大光电 600519 贵州茅台 603588 高能环境
002128 电投能源 300347 泰格医药 600521 华海药业 603596 伯特利
002129 TCL中环 300383 光环新网 600529 山东药玻 603605 珀莱雅
002131 利欧股份 300390 天华新能 600535 天士力 603606 东方电缆
002138 顺络电子 300394 天孚通信 600547 山东黄金 603613 国联股份
002145 中核钛白 300395 菲利华 600549 厦门钨业 603650 彤程新材
002151 北斗星通 300408 三环集团 600563 法拉电子 603659 璞泰来
002152 广电运通 300413 芒果超媒 600570 恒生电子 603688 石英股份
002156 通富微电 300418 昆仑万维 600584 长电科技 603799 华友钴业
002176 江特电机 300433 蓝思科技 600585 海螺水泥 603806 福斯特
002179 中航光电 300438 鹏辉能源 600588 用友网络 603816 顾家家居
002180 纳思达 300450 先导智能 600637 东方明珠 603833 欧派家居
002185 华天科技 300454 深信服 600655 豫园股份 603882 金域医学
002195 岩山科技 300457 赢合科技 600660 福耀玻璃 603885 吉祥航空
002202 金风科技 300459 汤姆猫 600667 太极实业 603899 晨光股份
002223 鱼跃医疗 300474 景嘉微 600674 川投能源 603939 益丰药房
002230 科大讯飞 300476 胜宏科技 600690 海尔智家 603979 金诚信
002236 大华股份 300496 中科创达 600699 均胜电子 603986 兆易创新
002240 盛新锂能 300502 新易盛 600704 物产中大 603993 洛阳钼业
002241 歌尔股份 300529 健帆生物 600741 华域汽车 605117 德业股份
002245 蔚蓝锂芯 300558 贝达药业 600745 闻泰科技 605358 立昂微
002252 上海莱士 300567 精测电子 600754 锦江酒店 605499 东鹏饮料
002266 浙富控股 300568 星源材质 600755 厦门国贸 688002 睿创微纳
002268 电科网安 300573 兴齐眼药 600760 中航沈飞 688005 容百科技
002271 东方雨虹 300595 欧普康视 600763 通策医疗 688008 澜起科技
002273 水晶光电 300601 康泰生物 600765 中航重机 688009 中国通号
002281 光迅科技 300604 长川科技 600771 广誉远 688012 中微公司
002292 奥飞娱乐 300627 华测导航 600795 国电电力 688036 传音控股
002294 信立泰 300628 亿联网络 600803 新奥股份 688041 海光信息
002312 川发龙蟒 300661 圣邦股份 600816 建元信托 688047 龙芯中科
002318 久立特材 300676 华大基因 600820 隧道股份 688063 派能科技
002340 格林美 300699 光威复材 600839 四川长虹 688072 拓荆科技
002352 顺丰控股 300724 捷佳伟创 600845 宝信软件 688099 晶晨股份
002353 杰瑞股份 300750 宁德时代 600859 王府井 688111 金山办公
002368 太极股份 300751 迈为股份 600862 中航高科 688120 华海清科
002371 北方华创 300759 康龙化成 600867 通化东宝 688122 西部超导
002372 伟星新材 300760 迈瑞医疗 600879 航天电子 688126 沪硅产业
002384 东山精密 300763 锦浪科技 600884 杉杉股份 688169 石头科技
002389 航天彩虹 300769 德方纳米 600885 宏发股份 688180 君实生物
002405 四维图新 300782 卓胜微 600886 国投电力 688188 柏楚电子
002407 多氟多 300832 新产业 600887 伊利股份 688223 晶科能源
002409 雅克科技 300866 安克创新 600893 航发动力 688235 百济神州
002410 广联达 300896 爱美客 600895 张江高科 688256 寒武纪
002414 高德红外 300919 中伟股份 600900 长江电力 688271 联影医疗
002415 海康威视 300999 金龙鱼 600905 三峡能源 688303 大全能源
002422 科伦药业 301236 软通动力 600919 江苏银行 688390 固德威
002432 九安医疗 600000 浦发银行 600938 中国海油 688396 华润微
002436 兴森科技 600004 白云机场 600941 中国移动 688599 天合光能
002439 启明星辰 600007 中国国贸 600988 赤峰黄金 688617 惠泰医疗
002444 巨星科技 600008 首创环保 600989 宝丰能源 688777 中控技术
002456 欧菲光 600009 上海机场 600998 九州通 688981 中芯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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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