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博时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9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中证1000增强ETF基金代码561780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11-02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1-10
期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11-02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杨振建
证券从业日期2013-09-01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其他概况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场内简称1000指增
扩位简称1000增强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
投资目标
上,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
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范围
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在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增强等增强策略进行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
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以博时数量化模型对股票的回报预测为基础,综合考虑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
跟踪误差、行业偏离、交易成本等,进行投资组合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的股票选择将
以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并根据博时数量化模型对股票的回报预测,优先选择
成份股和非成份股中综合评估较高的股票,对指数中的股票权重进行调整,以达到指数主要投资策略
增强的目的。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5%。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还包括债券(除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外)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和转融通证券
出借的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风险收益特征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跟踪中证10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
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费为准。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
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固定比例0.50%
托管费固定比例0.10%
证券、期货、期权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银行
其他费用
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场内注册登记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除外);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成本、费用以及指数成份股派发红利、增发、送配、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标的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
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
6、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决策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在交易时间内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
7、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
8、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
9、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资人在提出场内份额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场内份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
10、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在申购赎回环节的“退补现金替代”方式,该方式不同于现有其他现金替代方式,可能给申购和赎回投
基金管理人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现金替代退补款的计算以实际
11、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
12、投资风险
包括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ABS)投资风险、股票期权风险、融资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13、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
1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
1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
16、成份股退市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
17、增强策略失效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主动管理策略选股,可能存在策略失效,无法战胜指数收益的风险。
18、潜在抢先交易的风险
投资者可依据每日公布的基金持仓信息判断成份券买卖情况,进而抢先于基金组合交易成份券,可能影响基金
19、自动清算的风险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