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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
基金主代码 5888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5年1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1月27日
注:汇添富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扩位证券简称为“科
创50指数ETF”;场内简称为“科创50指”。基金主代码指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
目前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0万份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基金单日申购份额或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
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数量限制或新增基
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
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
目前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0万份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数量限制或新增基
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
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序号 机构简称 网址 客服电话
1 国泰君安证券 www.gtja.com 95521/400-8888-666
2 中信建投证券 www.csc108.com 95587
3 国信证券 www.guosen.com.cn 95536
4 招商证券 http://www.newone.com.cn/ 95565
5 广发证券 www.gf.com.cn 95575
6 中信证券 www.cs.ecitic.com 95548
7 银河证券 www.chinastock.com.cn 95551
8 海通证券 www.htsec.com 95553
9 申万宏源证券 www.swhysc.com 95523
10 兴业证券 www.xyzq.com.cn 95562
11 国投证券 https://www.essence.com.cn 95517
12 西南证券 www.swsc.com.cn 95355
13 湘财证券 www.xcsc.com 95351
14 渤海证券 www.bhzq.com 956066
15 华泰证券 www.htsc.com.cn 95597
16 山西证券 http://www.i618.com.cn/ 95573
17 中信证券(山东) https://sd.citics.com 95548
18 东兴证券 www.dxzq.net 95309
19 东吴证券 www.dwzq.com.cn 95330
20 信达证券 www.cindasc.com 95321
21 方正证券 www.foundersc.com 95571
22 长城证券 www.cgws.com 95514
23 中信证券(华南) https://www.gzs.com.cn 95548
24 东北证券 www.nesc.cn 95360
25 南京证券 www.njzq.com.cn 400-828-5888
26 大同证券 www.dtsbc.com.cn 4007121212
27 浙商证券 https://www.stocke.com.cn 95345
28 平安证券 https://stock.pingan.com 95511-8
29 国盛证券 www.gszq.com 956080
3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www.swhysc.com 95523
31 中泰证券 https://www.zts.com.cn 95538
32 西部证券 www.westsecu.com 95582
33 华鑫证券 www.cfsc.com.cn 95323
34 中金财富 www.china-invs.cn/ 95532
35 江海证券 www.jhzq.com.cn/ 956007
36 国金证券 www.gjzq.com.cn 95310
37 华宝证券 https://www.cnhbstock.com 4008209898
38 财达证券 https://www.95363.com 0311-95363
39 万和证券 http://www.vanho.cn/ 4008-882-882
40 联储证券 https://www.lczq.com 956006
本基金如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变更,将另行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1月27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业务规则和规定;
5、基金管理人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2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失败。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
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
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
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
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
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
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业
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份额、成份股的现金替
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
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
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销售机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
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
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
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在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予以公告。
7.3 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
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
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开市前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
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
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7.4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5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6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
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
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