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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17日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 基金代码 610001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03月0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齐兴方 2021年12月17日 2015年05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
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依据严谨的投资管理程序,挖掘并长期投资于盈利能力持续增长的优势公司,通过分享公司价值持续增长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新股发行、增发与配售等)、国债、可转换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及其他短期金融工具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根据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比例并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
其他金融产品。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精选证券策略为核心,适度运用资产配置与行业配置策略调整投资方向,系统有效控制风险,挖掘并长期投资于能抗击多重经济波动,盈利能力持续增长的优势公司,通过分享公司价值持续增长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万 1.50%
5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6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65天 0.50%
1年≤N<2年 0.30%
N≥2年 0.0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费用还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
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的未来盈利状况良好的股票有可能在短期内不会得到市场的认可,或者其定价能
力、抵御通胀能力没有预计的那么强,从而暂时影响基金净值表现。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4、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
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信达澳银基金官方网站[www.fscinda.com][客服电话:4008-888-118、
0755-83160160]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