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10月)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10】1645号文
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01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
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
将部分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
投资科创板。
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水平的
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第九部分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 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销售........................................................................................................... 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 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 6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财产........................................................................................................... 77
第十七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7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4
第十九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86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9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95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101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104
第二十五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28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4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0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15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策略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楼
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 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年证券
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
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
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
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
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
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
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主
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学经
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
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君
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方正
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学
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
行重庆市分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区
呼叫中心副总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监
(主持工作),现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陈曦女士:股东监事
陈曦女士,股东监事。毕业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曾
任西部证券漕东支路营业部综合岗、西部证券西江湾路营业部大堂经理、西部证
券上海第一分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现任西部证券合规管理部合规风控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
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
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
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
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
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
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
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
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2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
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加入
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辽宁大学应用数学
专业。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4年1月加
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
起担任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至
2017年10月担任西部利得景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担任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担任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担任西
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景
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9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事
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3月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4月担任西部利得新动向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5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享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何奇,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财政学专业。
8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光
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
理。2020年6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自2020年10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硕
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专户投资部副
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投研总监、公募投资
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毕业于
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
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经
济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5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理培
训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
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机构
部副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
上海理工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
信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
司,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
应用技术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数量金融
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
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
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年限。曾
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
究主管。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