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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2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丰鑫债券 基金代码 690012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3月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胡振仓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3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民生加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已于2020
年3月3日生效。自2020年3月3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而成的《民生加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03月03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
1,000,000≤M<2,000,000 0.5%
2,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30日 0.05%
N≥30日 0.0%
注:上述表格中的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对于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客户则按上
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7%
托管费 0.0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
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
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
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
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
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
险和履约风险。
2.《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故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