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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
(方正富邦货币B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货币 基金代码 730003
下属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货币B 下属基金代码 730103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12-2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靖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08-14
证券从业日期 2007-10-15
骆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10-10
证券从业日期 2017-09-1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个券选择策略;4、套利策略;5、现金均衡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注:详见《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 - 本基金B类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 -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3%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01%
其他费用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为应对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交易量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2)本基金为分级型货币市场基金,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投资人在该日对进行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类别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等交易申请将面临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从T+1日起,投资人可以正常提交上述交易申请。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