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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费调整方案
基金名称 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货币管家
基金主代码 89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7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管理费下调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29日
调整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管理费的相关约定:“若按0.90%的管理费计算的当日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2倍,基金管理人于当日将本基金的管理费下调为0.25%,以降低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至上述情况消除当日,基金管理人恢复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费率调整情况发生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因发生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01月29日将管理费率调整为0.25%/年。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01月30日当日起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恢复为0.90%/年。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3)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