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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2961 号文获
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 2016 年 1 月 11 日起在内地公开销售。
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发
布了《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暂停内地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鉴于本基金向内地投资者销售的基金份额总净值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
40%,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本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的监控情况,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目前本基金向内地投资者销售的基金份额总净值占基金总资产净值的比例
已降至可控比例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恢复本基金在内
地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份额转换转入业务继续暂停办理。基金管
理人会密切监控投资者每个内地销售开放日所有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并有权决定
是否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为保证本基金合规运作,根据本基金《单位信
托基础条款》,基金管理人可完全自主决定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份额的认购/申
购申请。
一. 本基金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份额类别代
码及名称
968000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PRC 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
968001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PRC 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
968003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PRC 美元份额(累计)
968004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PRC 美元份额(每月派息)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
下简称“《基金说明书》”)
恢复申购起
始日及原因
说明
恢复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 日
恢复申购的原因 本基金向内地投资者销售的基金份额总净值占
基金总资产净值的比例已降至可控比例范围
内,基金管理人决定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申购
业务。
注: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上述起始日起一并恢复,但份额转换转
入业务继续暂停办理。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
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
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
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
金的主要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
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
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
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
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