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度报告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2021 年 3 月 31 日
目录 页数
受托人报告 1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份额
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2 - 5
资产负债表 6 – 8
全面收益表 9 - 10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11 – 12
现金流量表 13
财务报表附注 14 - 52
投资组合 (未经审计) 53 – 57
投资组合变动表 (未经审计) 58
有关由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风险详情 (未经审计) 59
业绩表现记录 (未经审计) 60 - 64
行政 65 - 66
1
受托人报告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本子基金”)
我们谨此确认,我们认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汇丰集合投资信托的子基金—汇丰
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 的管理人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 2014 年 2 月 27 日订立的
信托契约 (经修订) 的条文管理本子基金。
)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 受托人
)
2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意见
吾等已审计载于第 6 至第 52 页汇丰集合投资信托子基金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
基金 (“子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
的全面收益表、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
会计政策概要。
吾等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
映了子基金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财务交易及现金流。
意见的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吾等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
已在本报告“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吾等独立于子基金,并已履行守则中的
其他专业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等的审计意见提供
基础。
财务报表及其审计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子基金的管理人和受托人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及吾等的审计师报告。
吾等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吾等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吾等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如果吾等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需要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3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续)
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真实而
中肯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
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财务报表时,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负责评估子基金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
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
有意将子基金清算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此外,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必须确保财务报表遵守《信托契约》(经修订) 的相关披露条
文,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香港证监
会守则》”) 附录 E 所载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备。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括吾等意见的审计师报告。吾等仅向整体份额持有人报告。除此以外,吾等的报
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
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此
外,吾等有责任评估子基金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根据《信托契约》的相关披露条
文,以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 E 所载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备。
4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续)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吾等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吾
等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
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
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子基金的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对管理人及受托人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
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子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如果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审计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吾等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吾等的结论
是基于审计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子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
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吾等与子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
发现等,包括吾等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5
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信托契约》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 E 的相关披露要求下的报告
吾等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根据《信托契约》(经修订) 的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
会守则》附录 E 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中环
遮打道 10 号
太子大厦 8 楼
2021 年 7 月 31 日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资产负债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 5, 10(a), 11 $ 106,033,883 $ 76,335,713
应收股息
278,386 430,902
应收利息
51 78
应收申购款
4,511,907 221,214
应收经纪商款项 6(e) 3,679,809 571,2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d), 7 2,881,683 795,607
$ 117,385,719 $ 78,354,748
--------------------- ---------------------
负债
银行透支 6(d), 7 $ - $ -
应付赎回款
477,570 325,935
应付经纪商款项 6(e) 4,524,213 574,883
应付分配 12 215,296 221,794
其他应付款项
6(a), 6(b), 6(c)
& 6(d) 269,975 204,794
$ 5,487,054 $ 1,327,406
--------------------- ---------------------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9 $ 111,898,665 $ 77,027,342
相当于:
金融负债
$ 111,898,665 $ 77,027,342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7
资产负债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续)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已发行份额总数 8
AM2 类 — 美元
5,701,244 4,649,713
AM2 类 — 港元
24,857,423 16,833,619
BC 类 — 港元
931,783 1,276,832
BC 类 — 人民币
2,456,615 4,399,468
BC 类 — 美元
838,069 1,378,445
BM2 类 — 港元
988,972 1,321,818
BM2 类 — 人民币
1,504,514 2,835,056
BM2 类 — 美元
607,145 813,218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8
资产负债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续)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份额净值 8
AM2 类 — 美元
9.876 7.279
AM2 类 — 港元
1.270 0.936
BC 类 — 港元
1.389 0.989
BC 类 — 人民币
1.610 1.147
BC 类 — 美元
10.901 7.762
BM2 类 — 港元
1.286 0.948
BM2 类 — 人民币
1.493 1.101
BM2 类 — 美元
10.095 7.441
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由受托人及管理人批准
)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 受托人
)
)
) 谨代表
) 汇丰投资基金 (香港) 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9
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 6(d) $ 15 $ 3,532
股息收入
3,054,360 3,778,544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亏损净值 3 27,610,527 (27,116,430)
外汇亏损净值
(70,241) (155,458)
其他收入
35,122 15,882
总收入
$ 30,629,783 $ (23,473,930)
--------------------- ---------------------
管理费 6(a) $ 1,605,709 $ 1,812,960
交易费用 6(e) 414,191 275,728
受托人费用 6(b) 64,228 72,518
审计师酬金
10,431 10,422
过户代理费 6(c) 47,518 50,438
专业费用
19,087 88,416
保管费、银行手续费及杂费 6(b) 61,517 50,668
总经营开支
$ 2,222,681 $ 2,361,150
--------------------- ---------------------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
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续)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税前经营净收益/(亏损)
$ 28,407,102 $ (25,835,080)
税项 4 (224,817) (253,995)
分配前经营净收益/亏损
$ 28,182,285 $ (26,089,075)
向份额持有人作出分配 12 (2,543,101) (3,163,789)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增加及年全面收入总额
$ 25,639,184 $ (29,252,864)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1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以美元列示)
2021 2020
年初结余 $ 77,027,342 $ 99,977,731
--------------------- ---------------------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减少) / 增加及
年全面收入总额 $ 25,639,184 $ (29,252,864)
--------------------- ---------------------
份额申购
AM2 类 — 美元 $ 41,186,612 $ 13,636,618
AM2 类 — 港元 33,386,536 14,699,207
BC 类 — 港元 70,890 1,554,749
BC 类 — 人民币 254,075 8,664,569
BC 类 — 美元 1,109,051 14,770,389
BM2 类 — 港元 70,029 1,331,489
BM2 类 — 美元 1,747,435 8,065,299
BM2 类 — 人民币 337,645 5,021,105
$ 78,162,273 $ 67,743,425
--------------------- ---------------------
份额赎回
AM2 类 — 美元 $ (29,868,810) $ (29,134,709)
AM2 类 — 港元 (22,418,034) (23,400,706)
BC 类 — 港元 (501,314) (43,381)
BC 类 — 人民币 (3,118,947) (3,111,556)
BC 类 — 美元 (6,617,965) (2,575,475)
BM2 类 — 港元 (469,228) (84,263)
BM2 类 — 美元 (3,726,589) (1,026,250)
BM2 类 — 人民币 (2,209,247) (2,064,610)
$ (68,930,134) $ (61,440,950)
--------------------- ---------------------
与份额持有人的交易总额 $ 9,232,139 $ 6,302,475
--------------------- ---------------------
年终结余 $ 111,898,665 $ 77,027,342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2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续)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已发行及赎回的份额
2021
AM2类 -
美元份额
AM2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人民币份额
BC类 -
美元份额
于 2020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4,649,713 16,833,619 1,276,832 4,399,468 1,378,445
年内份额申购 4,342,268 27,749,164 53,779 164,658 106,191
年内份额赎回 (3,290,737) (19,725,360) (398,828) (2,107,511) (646,567)
于 2021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5,701,244 24,857,423 931,783 2,456,615 838,069
2021
BM2类 -
港元份额
BM2类 -
美元份额
BM2类 -
人民币份额 合计
于 2020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1,321,818 813,218 2,835,056 33,508,169
年内份额申购
59,986 177,990 240,274 32,894,310
年内份额赎回
(392,832) (384,063) (1,570,816) (28,516,714)
于 2021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988,972 607,145 1,504,514 37,885,765
2020
AM2类 -
美元份额
AM2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港元份额
BC类 -
人民币份额
BC类 -
美元份额
于 2019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6,317,366 23,907,417 110,922 846,306 207,593
年内份额申购 1,416,820 12,191,268 1,204,803 5,747,640 1,457,575
年内份额赎回 (3,084,473) (19,265,066) (38,893) (2,194,478) (286,723)
于 2020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4,649,713 16,833,619 1,276,832 4,399,468 1,378,445
2020
BM2类 -
港元份额
BM2类 -
美元份额
BM2类 -
人民币份额 合计
于 2019年 4月 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329,993 124,265 986,397 32,830,259
年内份额申购
1,072,078 807,999 3,369,798 27,267,981
年内份额赎回
(80,253) (119,046) (1,521,139) (26,590,071)
于 2020年 3月 31日的已发行份额数目
1,321,818 813,218 2,835,056 33,508,169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3
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以美元列示)
附注 2021 2020
经营活动
已收利息
$ 42 $ 4,143
已收股息
3,206,876 3,898,732
已付管理费
(1,561,869) (1,820,756)
已付受托人费用
(62,475) (81,230)
购买投资的付款
(135,112,677) (85,076,778)
出售投资的所得款项
133,865,789 79,775,135
已付税项
(224,817) (253,995)
已付其他经营开支
(568,275) (718,425)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457,406) $ (4,273,174)
--------------------- ---------------------
融资活动
份额发行所得款项
$ 73,871,580 $ 69,800,376
份额赎回付款
(68,778,499) (61,657,685)
已付分配
(2,549,599) (3,260,545)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2,543,482 $ 4,882,14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净额
$ 2,086,076 $ 608,97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95,607 186,635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 $ 2,881,683 $ 795,607
第 14 至 52 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4
财务报表附注
(除非另有注明,以美元列示)
1 本子基金
本财务报表呈报的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本子基金”) 是指汇丰集合投资
信托 (“本基金”) 之下的子基金。本基金是根据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经
修订) (“信托契约”),并按香港法例成立的开放式伞子单位信托基金。本子基金是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成立。
本子基金旨在投资股票组合以获取长期总回报,并投资 (一般至少占其净资产的 90%) 于在任
何亚太区国家 (日本除外) 设有注册办事处,并在任何亚太区国家 (日本除外) 的主要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受监管市场正式上市的公司,以及在亚太区 (日本除外) 进行大部分经济活动的公司之
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证券。本子基金可能把其余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工具及现金。
本子基金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条
例》第 104 条获得认可,而且受到香港证监会颁布的香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香
港证监会守则》”) 所监管。
除了上述子基金外,本基金还包括汇丰中国多元资产入息基金、汇丰全方位中国债券基金、汇
丰欧元多元资产入息基金及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本财务报表仅为本子基金而编备。
信托契约当中并无载有任何规定,要求本基金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 重大会计政策
(a) 遵守声明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涵盖所有适用的
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信托契约的相
关披露条文,以及香港证监会发出的《香港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披露条文编制。以下是本子基
金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本子基金当前
的会计年度首次生效或可供提前采用。在与本子基金有关的范围内初始应用这些新订和经修订
的准则所引致当前和以往会计期间的任何会计政策变动,已于本财务报表内反映,有关资料载
列于附注 2(c) 。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5
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b) 编制财务报表之基准
本子基金的实用及呈报货币为美元。
本财务报表内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编制基准。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
负债均按摊销成本或赎回金额 (可赎回份额) 列账。
在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政策的采用需作出判
断、估计及假设。因此,所采用的财务政策及本财务报表所列的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数额
或会受影响。该等估计与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和其他被认为合理之各种因素作出,从而作
为计算某些难以确认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基准。实际结果或与该等估计不尽相同。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将会被不时检讨。因应该等会计估计需作出的修订,将在该等估计的修订
年度 (若该等修订仅影响该年度) 或在修订年度及未来年度 (若该等修订影响现时及未来年度) 予
以确认。
(c) 会计政策的修订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该等子基金的
当前会计期间开始生效。这些修订并未对该等子基金当前或以前期间的业绩和财务状况在本财
务报告中的编制或列报方式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子基金并未采用任何在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
的新准则或诠释 (参阅附注 15) 。
(d) 外币换算
年内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外币汇率换算为本子基金的功能和申报货币。以外币为单位并以公
允价值列账的货币资产与负债则按于资产负债表日期的外币汇率换算为功能和申报货币。因换
算产生的外汇差额及就出售或清算货币资产和负债所产生的已变现盈亏已于损益中确认。以公
允价值列账并以外币为单位的非货币资产及负债按确定价值当日的外币汇率换算为实用和申报
货币。与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外汇差额已计入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
融资产的亏损净额。所有其他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货币项目相关的外汇差额均于损益账中分
开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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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e) 金融工具
(i) 分类
首次确认时,本子基金将金融资产分类为按摊销成本或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计量。
如果金融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且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则按摊销成本计量:
它以目的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的业务模式持有; 和
其合同条款在指定日期产生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现金流。
本子基金的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计量。
业务模式评估
在评估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目标时,本子基金会考虑有关业务管理方式的所有相关信
息,包括:
投资策略以及该策略的实际执行。这包括投资策略是否集中于赚取合同利息收入、维持特
定利率概况、将金融资产的持续期与任何相关负债或预期现金流出的持续期相配,或通过
出售资产实现现金流;
如何评估及向本子基金管理层报告投资组合的表现;
影响业务模式 (以及该业务模式持有的金融资产) 表现的风险,以及如何管理这些风险;
如何决定投资经理所得的报酬,例如相关报酬是否基于所管理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所收取的
合同现金流量; 和
过往期间金融资产的出售频率、数量和时间、其卖出原因以及对未来出售活动的预期。
就此而言,在不符合终止确认的交易中,将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不会被视为出售,与本子基
金持续确认资产一致。
本子基金已确定它有两种业务模式。
持有以收取的集业务模式:这包括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应收经纪商款项以
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这些金融资产用于收取合同现金流。
其他业务模式:这包括股票工具及集合投资计划。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管理这些金融资产及
评估其表现,并进行频繁的出售活动。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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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评估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
就本评估的目的而言,“本金”定义为首次确认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利息”被定义为货
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间内未偿还本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贷款风险和成本 (例
如流动性风险和行政成本) 以及利润率的对价。
在评估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时,本子基金会考虑该工具的合同条款。这包括
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包含可能会改变合同现金流的时间或金额的合同条款,因而使其不符合此条
件。在进行评估时,本子基金会考虑:
将会改变现金流量金额或时间的或有事件;
杠杆特点;
预付款和延期特点;
限制本子基金对特定资产的现金流量索赔的条款 (例如无追索权);和
修改对货币时间价值的对价特点 (例如定期重置利率) 。
本子基金根据资业务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量分类其投资。因此,本子基金将其所有投资包括股
票工具及集合投资计划,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包括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应收经纪商款项以及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被归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负债包括银行透支、应付赎回款、应付经纪商款项、应付分配
及其他应付款项。
重新分类
除非本子基金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否则金融资产在首次确认后不会重新分类,在
这种情况下,所有受影响的金融资产将在业务模式变更后的第一个报告年期的第一天重新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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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ii) 确认
本子基金在成为相关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的一方当天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以正常方法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交易日确认。自交易日起因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允价值的变动而产生的损益均会入账。
金融负债将不获确认,除非其中一方履行合同责任或合同为不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豁免的衍生工具合同。
(iii) 计量
金融工具最初以公允价值 (即交易价格)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支销;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工具,相关交易费用予以摊销。
于初次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所有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产生年度
于损益账中确认。
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扣除减值亏损 (如有) 后列账。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由本子基金发行的可赎回份额
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均按赎回款列账,即相当于份额持有人在本子基金资产的剩余权益当中的权
利。
(iv) 公允价值的计量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在本子基金可接触的主要市场 (如没有主要市场,则为最有
利的市场) 进行有序交易时,因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因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负债的公
允价值反映了其不履约风险。
本子基金使用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的报价 (有关价格须在买卖差价内) 计量该工具的公允价值
(如适用) 。如果该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频率和数额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即可视为有活跃的市
场。当报价偏离买卖差价时,本子基金的管理人将确定买卖差价中最能代表本子基金公允价值
的价位。
当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时,本子基金会采用估值技术,并尽量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
入值和避免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值。所选用的估值技术包含了市场参与者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会
考虑的所有因素。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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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 (即所支付或所收取的价款之公允价值) 一般是初始确认有关工具的公允价
值时的最佳依据。如果本子基金认为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有别于交易价格,而公允价值既非以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作依据,亦不是采用仅输入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则
金融工具会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并作出相应调整,以便递延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
之间的差异。有关差异其后会在该项金融工具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按适当基准在损益账中确
认,但不迟于可完全以可观察市场数据支持估值或交易完成之时。
承受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 (由本子基金以市场或信贷风险净额管理)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
的特定风险额,是以出售净长仓时收取 (或转让净短仓时支付) 的价格为计量基准。在组合层面
的调整数额,会按组合内各项工具的相对风险调整基准分配至个别的资产和负债。
本子基金会在报告年末确认年内在各公允价值层级之间出现的任何转移。
(v) 减值
本子基金在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中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损失准备。
本子基金以与合同期限内预期信用损失相等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但以下情况则按 12 个月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于年终日时被确定为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及
自首次确认以来信用风险 (即在资产预期年期内发生违约的风险) 未有显著增加的其他金融
资产。
在判断自首次确认后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时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子基金会
考虑无需涉及过多成本或努力便能取得的合理及可证实的相关信息。这包括以本子基金的历史
经验和有依据的信用评估 (包括前瞻性信息) 为基础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和分析。
本子基金假设金融资产逾期 30 天时,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即显著增加。
在下列情况下,本子基金认为该金融资产出现违约:
在本子基金无追索行动的情况下,例如将证劵变现 (如持有),借款人很大可能不会全额支付
其对本子基金的信用义务;或
金融资产逾期 90 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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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手方的信用评级等同于全球理解的“投资级别”定义时,本子基金认为该金融资产的信用
风险较低。本子基金认为“投资级别”为穆迪给予的 Baa3 或更高评级,或标准普尔给予的
BBB-或更高评级。
合同期限内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指金融工具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所产生的预期信用损
失。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是在年终日后的 12 个月内 (如工具的预期年限少于 12 个月,则取更短
的期间) 所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部分。
估算预期信用损失时所考虑的最长期间是本子基金承担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间。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信用损失的概率加权估计。信用损失按所有现金短缺的现值 (即实体根据合同
应付的现金流量与本子基金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以金融资产
的实际利率折现。
信用不良的金融资产
在每个年终日,本子基金会评估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用减值。当发生一项或
多项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金融资产会出现“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出现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数据﹕
借款人或发行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违反合同如违约或逾期超过 90 天的合同违约; 或
借款人很可能会进行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在资产负债表中呈报预期信用损失的准备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从资产的账面总值中扣除。
撇减
当本子基金并无合理预期能够收回其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时,会撇减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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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终止确认
当本子基金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转移该项金融资产,而有关转移
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终止确认条件时,本子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子基金在终止确认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已变现收益及损失。
若合同所指定的责任被解除、取消或终止时,金融负债即终止确认。
(vii) 抵销
若及只有若本子基金拥有抵销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这种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且计
划以净额或同时 (例如通过市场的结算机制) 结算有关交易,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将在资产负
债表内互相抵销并以净额列示。
(viii) 特殊工具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活期存款,以及短期及流动性极高的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容易
地换算为已知的现金数额,没有重大价值转变的风险,并为应付短期现金承担之用,并非为投
资或其他目的而持有。就编制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还包括银行透支,它是即期
偿还及构成本子基金现金管理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f) 收入确认
收入在损益账中确认如下:
股息收入
上市投资的股息收入在该投资项目的股价除息时确认。其他投资的股息收入则于无条件收取相
关款项的权利确立之日在损益账中确认。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法计算,以金融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的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准确折现至金融
资产账面总额的利率累计确认。利息收入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
利息收入按总额确认,当中包括预扣税 (如有) 。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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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开支
所有开支按应计基准在损益账中确认。
(h) 税项
税项包括当期税项和递延税项。当期税项和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的变动均在全面收益表中确
认。
当期税项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已执行或实质上已执行的税率计算的预期
应付税项。
递延税项负债由可抵扣和应税暂时差异产生。暂时差异是指资产与负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金
额跟这些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的差异。
除了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所有递延税项负债和递延税项资产 (只限于很可能获得能利用该
递延税项资产来抵扣的未来应税溢利) 都会确认。
(i) 结构化实体
结构化实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未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的特定实体,而任何表
决权仅有关管理事宜,决定该实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约安排。结构化实体一般具有以下部分
或全部特点:(a) 限制活动;(b) 狭窄而明确的目标,如通过转移结构化实体资产有关的风险及
回报予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c) 股权不足以在没有后偿财政支持下允许结构化实体
为业务融资及 (d) 以向投资者发出多个合约挂钩票据的形式融资因而集中信贷或其他风险 (批
次) 。
本子基金认为在其他基金的所有投资 (“被投资基金”) 属于在非合并结构化实体的投资。本子
基金投资被投资基金的目标是实现中长期资本增值,而其投资策略并不包括使用杠杆投资。
(j) 外汇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外汇损益,与其他公允价值变动一同确认。除
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者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外汇收益及亏损净值,均计入损益
账中的“外汇亏损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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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设立成本
本子基金的设立成本包含设立本子基金及促使其依法营运所产生的成本。设立成本会在产生期
间确认为开支。
(l) 关联方
(a) 下列人士或其亲密家庭成员可被视为本子基金的关联人士:
(i) 拥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本子基金的能力;
(ii) 对本子基金发挥重大的影响力;或
(iii) 为本子基金主要管理层的成员。
(b)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一个实体可被视为本子基金的关联方:
(i) 该实体与本子基金为同一集团的成员 (指两者的母公司、子公司及同集团子公司之
间相关);
(ii) 一个实体为另一个实体的关联公司或合营企业 (或若另一实体为同一集团成员,则
为集团成员的关联公司或合营企业);
(iii) 所有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个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个实体为该第三方的关联公司;
(v) 该实体是为本子基金或作为本子基金关联方的任何实体的雇员福利而设的离职后福
利计划;
(vi) 由 (a) 项所定义的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实体;或
(vii) 一名 (a)(i) 所定义的人士对实体发挥重大的影响力或为实体 (或实体的母公司) 主要
管理层的成员;或
(viii) 一个实体或其属于一部分的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向本子基金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一名人士的亲密家庭成员是指亲密家庭成员就本子基金的交易预计可能影响到该人士或受该人
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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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认购 / 申购及赎回
本子基金在接获有效的认购/申购申请书后,便确认份额持有人的认购/申购及配发份额,并在
接获有效的赎回申请书后终止确认。
(n) 已发行份额
本子基金根据已发行的金融工具实质的合同条款,把其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发行人于有合约性责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金融工具于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时,应
分类为权益:
(i) 本子基金清算时,持有人有权依其持有比例取回本子基金的资产净值;
(ii) 该金融工具所述的类别于所有工具的类别中居末位;
(iii) 于所有工具的类别中居最末位的类别中的所有金融工具均有相同的特质;
(iv) 本子基金除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工具以履行合约性责任外,该工具本身
并无任何其他符合负债定义的特质;及
(v) 工具全年内之总额预期现金流量的摊派是根据实质的损益计算;或根据已确认的资产净
值的变动计算;或根据本子基金已确认及未确认的资产净值之公允值的变动计算。
本子基金发行多类可赎回份额。所有类别为本子基金内金融工具的最低级别,于所有重大层面
拥有同等地位及有着相同的条款与章则,但所涉币值和 / 或分配政策有所不同。可赎回份额赋
予份额持有者权利,可于每日赎回及当本子基金清算时,要求以现金的形式赎回等值其于基金
资产净值中的持股比例。本子基金的可赎回份额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并且按照赎回金额的现值
计量。
(o) 向可赎回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分配
向被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可赎回份额持有人作出的收益分配,于授权后 (即不再由本子基金酌情
决定) 在损益账中确认为融资成本。
(p)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为购入或出售以公允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投资时所产生的成本。这包括支付予代理
人、经纪人和交易商的费用及佣金。交易成本在其产生时立即作为费用计入损益。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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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亏损净值
2021 2020
已变现净亏损 $ (5,388,114) $ (3,134,377)
未变现净收益 / (亏损) 32,998,641 (23,982,053)
$ 27,610,527 $ (27,116,430)
4 税项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26A(1A) 条,本子基金获豁免缴纳税项,故此财务报表内并无就香港利
得税提拨准备。
本子基金收取的资本收益及股息收入或须按来源国家的要求缴付不可收回的预扣税。资本收益
及股息收入按含税金额入账,预扣税于产生时在损益中确认为税务开支。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已发表的税务通知的现行一般条文,本子基金须就来自中国内地的收
入缴交 10% 税率的预扣中国企业所得税,包括因出售中国的债券的变现收益及中国内地银行
存款及企业债券赚取的利息收入。如本子基金的管理和营运方式不被视为在税务上常驻中国的
企业或以其他形式在中国内地成立应课税的永久实体,预扣中国企业所得税的 10%税率会被应
用。预扣企业所得税率的 10% 可能会在中国与相关收入的收益所有人作为居民的司法管辖区
订立了税务协定之下进一步减少。
本子基金的基金说明书赋予管理人于本子基金账户就该等收益提拨预扣税的权利。根据所得的
资料,管理人已就中国债券、股息收入变现的收益,以及来自中国银行存款及公司债券赚取的
利息收入在财务报表中按照 10%的预扣税率提拨中国企业所得税。
全面收益表所示的税项是指:
2021 2020
海外预扣税 $ (229,001) $ (260,652)
海外资本收益税 4,184 6,657
$ (224,817) $ (25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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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
2021 2020
权益
上市股票 $ 104,577,947 $ 74,943,882
投资额,以公允价值 $ 104,577,947 $ 74,943,882
其他投资
单位信托
上市投资基金 $ 1,455,936 $ 1,391,831
$ 1,455,936 $ 1,391,831
---------------------
---------------------
$ 106,033,883 $ 76,335,713
投资额,按成本 $ 95,300,776 $ 98,601,246
未变现投资升值 / (减值) 净额 10,733,107 (22,265,533)
$ 106,033,883 $ 76,335,713
6 关联方交易
以下是本年度重大关联方交易或本子基金和受托人、管理人及其关联人士订立的交易的摘要。
关联人士的定义载列于香港证监会发出的香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本子基金与管理
人及其关联人士于本年度之间的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并按一般商业条件进行。据受托人
及管理人所知,除下列交易外,本子基金不存在与关联人士订立的任何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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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方交易 (续)
(a) 管理费
本子基金的管理人汇丰投资基金 (香港) 有限公司 (“管理人”) 有权收取按照下述费率确定的
管理费。年内扣自本子基金及于年末应付的管理费载列如下。
年费率 已收取管理费 应付管理费
2021 2020 2021 2020
就 AM2 类份额的资产净值按年
费率每年为 1.75%;BC 类
和 BM2 类每份额为 1.75% $ 1,605,709 $ 1,812,960 $ 170,514 $ 126,674
(b) 受托人费用
本子基金的受托人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受托人”) 有权收取按照下述费率确
定的受托人费用。受托人费用会每日累计及按月缴付。在年内扣自本子基金及于年末应付的相
应受托人费用载列如下。受托人费用还包括受托人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按每单位 100 美元
收取的每日估值费。此项费用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减少至每单位 50 美元,并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免除。
年费率 已收取受托人费用 应付受托人费用
2021 2020 2019 2020
年费率按本子基金资产净值的
0.07%计算。 $ 64,228 $ 72,518 $ 6,820 $ 5,067
年内,受托人就买卖投资及分保管投资扣自本子基金及于年末应付的保管费和银行手续费如
下。
已收取保管费和银行手续费 应付保管费和银行手续费
2021 2020 2021 2020
$ 22,921 $ 36,582 $ 2,313 $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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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方交易 (续)
(b) 受托人费用 (续)
年内,受托人有权收取每份财务报表 3,000 美元的财务报告服务费。受托人亦有权收取每份报
告 125 美元的证监会基金数据报告费。期内,受托人就财务报告服务及证监会基金数据申报扣
自本子基金费用如下。
已收取财务报告费 应付取财务报告费
2021 2020 2021 2020
$ 9,000 $ 50,438 $ 3,000 $ -
已收取证监会基金数据申报费
2021 2020
$ 500 $ 625
(c) 过户代理费
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由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收取每类份额每月 120 美元,每
笔交易 10-18 美元及多项过户代理服务的额外费用,年内扣自本子基金及年末应付的过户代理
费载列如下。
已收取过户代理费 应付过户代理费
2021 2020 2021 2020
$ 47,518 $ 50,438 $ - $ 5,092
(d) 与关联方的银行账户及存款
本子基金在汇丰集团的成员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及存款。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持有的银行结余和存款,以及在截至该日止年度从这些存款赚
取的利息收入载列如下。
2021 2020
汇丰集团
银行存款 $ 2,881,683 $ 795,607
从存款赚取的利息收入 15 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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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方交易 (续)
(e) 与关联方进行的投资交易
本子基金采用汇丰集团成员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的经纪服务作投资买卖。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已进行的交易和已支付的佣金详情如下: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美元 美元
年内该等交易的价值总额 5,119,808 8,957,049
年内该等交易占交易价值总额的百分比 1.85% 5.49%
年内已付佣金 8,830 8,913
平均佣金率 0.17% 0.10%
于 3 月 31 日应收经纪商款项 - -
于 3 月 31 日应付经纪商款项 - -
已付佣金不包括在年内该等实体进行交易或本子基金进行的任何交易的市场价格所反映的任何
交易差价。
(f) 交易费用
于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期间,本子基金支付给受托人/受托人的关连人
士的交易费用为 36,008 美元(2020:32,419 美元)。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1 2020
银行存款 $ 2,881,683 $ 795,607
于资产负债表所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881,683 $ 795,607
银行透支 - -
于现金流量表所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881,683 $ 7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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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资产净值的对账
本财务报表呈报的资产净值不同于在年末为定价目的而报出的资产净值,因为基金说明书所载
交易资产净值的计算原则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财务报告的计算原则有所不同。以
下对账提供了这些差异的详细信息:
2021 2020
于 3 月 31 日在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净值 $ 77,071,870 $ 77,027,342
基于不同计算原则下用以达至交易资产净值的调整:
设立成本 19,718 44,528
于 3 月 31 日的交易资产净值 $ 111,918,383 $ 77,071,870
9 参与非合并结构化实体
本子基金认为,本子基金投资但未合并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和非上市开放型投资基金符合结构化
实体的定义,因为:
于投资基金的表决权不足以决定控制这些投资基金的主体,因为该等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
工作有关;
各投资基金的活动受其招募说明书规限;及
投资基金的目标狭窄而明确,以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下表描述了本子基金并未合并但持有权益的结构化实体的类型。
结构化实体的类型 性质及目的 本子基金持有的权益
投资基金 代表第三方投资者管理资产,
并产生投资管理人费用
对投资基金发行的
份额进行的投资
通过向投资者发行份额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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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参与非合并结构化实体 (续)
下表载列了本子基金在非合并结构化实体中持有的权益。损失的最大风险额度是指所持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投资数目 资产净值总额
计入投资的
账面价值
不动产投资信托 1 $ 976,345,749 $ 1,455,936
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
投资数目 资产净值总额
计入投资的
账面价值
不动产投资信托 1 $ 20,605,478,074 $ 1,391,831
于年内,本子基金并未向非合并结构化实体提供财政支持,并无意提供财政或其他支持。
10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子基金的投资活动为其带来了不同的风险,此等风险与金融工具和投资市场有关。管理人及
受托人为每种金融工具确立了最重要的固有的金融风险的种类。管理人及受托人欲强调以下所
载列的关联风险只是其中一部分,并不为任何本子基金的投资的全部固有风险。份额持有人请
注意,与金融工具有关联的风险已载列于有关本子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内。
于资产负债表日未偿付的金融工具的性质与程度,以及本子基金采用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
下。
(a)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价值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波动的风险。市场价格的变动可能由与个别
投资或其发行商有关的特定因素,或影响所有于市场交易的工具的因素所导致。
本子基金承受由投资资产的市场价格转变所带来的价格风险。本子基金根据其投资目标,在投
资组合中持有不同的投资,从而管理价格风险。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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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续)
价格敏感度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投资价值上升 10% (2020:10%) 的影响 (所有其
他变数维持不变) 如下。反向的同等变动会导致资产净值以同等但反向的数额下跌。
2021 2020
市场份额
投资价值增加
10%对资产净
值造成的变动 市场份额
投资价值增加
10%对资产净
值造成的变动
于 3 月 31 日
股票 $ 104,577,947 $ 10,457,795 $ 74,943,882 $ 7,494,388
不动产投资信托 1,455,936 145,594 1,391,831 139,183
(b) 利率风险
除了银行存款外,由于本子基金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并无持有任何计息
资产,因此,管理人认为本子基金无需承受重大的利率风险,也没有就 2021 年及 2020 年进行
敏感度分析。
(c) 汇率风险
本子基金可投资于金融工具,并进行以相关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交易。因此,本子基金
须承受其各自功能货币兑其他外币汇价变动的风险,而有关变动可能对本子基金以其各自功能
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带来不利影响。
资产或负债的计值货币与功能货币的汇率波动,或会导致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上升或下
跌。管理人致力采用金融衍生工具纾缓上述风险。
根据本子基金的政策,管理人会持续监察本子基金的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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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续)
本子基金于报告年末面对的主要外汇风险如下:
于 3 月 31 日
资产 负债 风险净额
2021 2020 2021 2020 2021 2020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货币
澳元 11,855,552 14,996,138 - - 11,855,552 14,996,138
印度卢比 12,109,080 9,444,589 (458,989) (454,126) 11,650,091 8,990,458
印度尼西亚盾 2,212,195 1,589,726 - - 2,212,195 1,589,726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833,738 - - - 1,833,738
新台币 14,394,421 5,150,057 - - 14,394,421 5,150,057
新西兰元 2,083,655 1,692,649 - (114,500) 2,083,655 1,578,149
人民币 270,408 42,546 (51,633) (118,186) 218,775 (75,640)
新加坡元 - 4,322,426 - - - 4,322,426
南韩韩圜 16,128,326 7,957,487 (510,499) - 15,617,827 7,957,487
泰铢 2,294,528 5,452,719 - - 2,294,528 5,452,719
总计 61,348,165 52,482,070 (1,021,121) (686,812) 60,327,044 51,795,258
上表所述款项是以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计算。
汇率敏感度
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预期本子基金不会面对重大的美元兑港元汇率变动。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假设所有其他变数不变,如果本子基金的功能货币兑上述币值下跌
10%,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将出现以下所示的金额变动。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
本子基金的功能货币下跌 10% 对资产净值
造成的变动 $ 6,032,706 $ 5,179,528
如果本子基金的功能货币兑上述货币上升 10%,而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将产生程度相同但
方向相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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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续)
(d) 信贷及交易对手风险
信贷政策及信贷风险集中度分析
信贷风险指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与本子基金所协议责任或承诺的风险。管理人会持续
监察本子基金所承受的信贷风险 。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所有本子基金的金融资产均承受信贷风险。这包
括投资及存放于银行和保管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子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大部分均存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如该银行破产或无力偿债,或会令本
子基金存放于该银行的现金的权益受到耽搁或限制。管理人会持续监察该银行的信贷评级及财
务状况。
本子基金的资产几乎全部由保管人持有。保管人破产或无力偿债,或会令本子基金就保管人所
持证券的权益受到耽搁或限制。管理人会持续监察该保管人的信贷评级及财务状况。
与经纪商进行交易所产生的信贷风险是与等待清算的交易相关。由于清算年期短及经纪商信贷
质素高,因此,未清偿交易涉及的风险不高。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最能反映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承受的最高信贷风险。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除了保管人外,并无重大集中的交易对手信贷风
险。管理人认为于报告年末相关资产并无减值亦未逾期。
预期信用损失产生的金额
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应收经纪商款项以及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减值已按 12 个
月的预期损失计算,并反映了短时间内到期的风险。根据交易对手的外部信用评级及/或检讨
结果,本子基金认为这些风险承担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子基金通过追踪交易对方的外部公布的信用评级及/或对进行交易对手定期检讨,来控制这
些信用风险的变化。
于 2018 年 4 月 1 日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时,由于对手方在短期内有强劲的
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基金经理认为违约概率接近于零。当中并没有为应收股息、应收利息、
应收申购款、应收经纪商款项以及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确认任何损失准备金额。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内,按摊销成本计量的总额没有变动。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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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续)
(e)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管理人可能无法将投资兑换为现金,以及时应付流动性需求的风险。本子基金每
日均承受与份额赎回有关的流动性风险。
本子基金的政策是定期监察现时及预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足够的现金储备和随时可变
现的有价证券,以应付短期及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子基金的上市及报价投资的流动性风险一般被视为偏低,原因是有关投资在正常市况下均可
随时变现。
本子基金的赎回政策允许于香港及中国任何营业日进行赎回,但 AM2 类 — 美元及 AM2 类 —
港元的最低赎回额分别为 1,000 美元及 10,000 港元。BC 类 — 港元、BC 类 — 人民币、BC 类
— 美元、BM2 类 — 港元、BM2 类 — 人民币及 BM2 类 — 美元并没有最低赎回额。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子基金的金融负债将于一年内到期。
(f) 资本管理
本子基金于年结日的资本是指可赎回的份额。
本子基金管理资本的目的是确保有稳定及强健的基础来实现长期的资本增长,及管理由赎回引
起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根据载于本子基金的基金说明书的投资目标及政策管理本子基金的资
本。
于本年度,本子基金管理资本方式的政策及程序并无变动。
份额持有人应占的资产净值的金额及变动已载列于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由于可赎
回份额是按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被赎回,实际赎回的水平与以往的经验可能有重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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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公允价值资料
本子基金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是于某一指定之时间,并因
应市场因素及金融工具有关资料计算出来。一般而言公允价值可于合理范围内确实地估计出
来。就其他金融工具而言,包括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应收经纪商款项、应付赎
回款、应付经纪商款项、应付分配及其他应付款项,鉴于该等金融工具的即时或短期性质,其
账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若。
金融工具的估值
本子基金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详列于附注 2(e)(iv) 的主要会计政策中。
本子基金以下列公允价值层级计量公允价值,以反映在计量时所用输入值的重要性。
第 1 级: 所用输入值为相同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的报价 (未经调整) 。
第 2 级: 所用输入值为第一级别的市场报价以外的数据,包括可直接 (即价格) 或间接 (即
源自价格) 观察的数据。此级别包括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估值的工具:活跃市场中
类似金融工具的市场报价;相同或类似工具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所有重要
输入值均可直接或间接从市场数据观察而获得之其他估值技术。
第 3 级: 所用输入值为不可观察的数据。此类别包括所有工具,其所用估值技术并非基
于可观察的输入值,而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对工具的估值有重大影响。此类别亦
包括工具是基于类似工具的报价进行估值,但需要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作出
调整或假设,以反映工具之间的差异。
于活跃市场上买卖的金融资产 (即于交易所上市或有每日报价的股票) 的公允价值是以市场报价
或经纪商报价确定。对于所有其他金融工具,本子基金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子基金使用获广泛认可的估值模型,确定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与相同之非活跃工具的报价进行比较及其他估值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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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公允价值资料 (续)
下表以公允价值等级制度 (公允价值计量据此分类) 分析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工具:
2021
第 1 级 第 2 级 第 3 级 总计
上市股票 $ 104,577,947 $ - $ - $ 104,577,947
单位信托 1,455,936 - - 1,455,936
$ 106,033,883 $ - $ - $ 106,033,883
2020
第 1 级 第 2 级 第 3 级 总计
上市股票 $ 74,943,882 $ - $ - $ 74,943,882
单位信托 1,391,831 - - 1,391,831
$ 76,335,713 $ - $ - $ 76,335,713
至于所有其他金融工具属中期或短期的性质,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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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收益分配
2021 2020
年初可供分配的金额
$ 77,027,342 $ 99,977,731
发行及赎回份额时已收或应收净额
9,232,139 6,302,475
分配前的税后利润/(亏损)
28,182,285 (26,089,075)
可供分配予份额持有人的金额*
$ 114,441,766 $ 80,191,131
向份额持有人作出分配
(2,543,101) (3,163,789)
年终可供分配的金额
$ 111,898,665 $ 77,027,342
* 可供分配予份额持有人的金额是基于《信托契约》的有关规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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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收益分配
分配历史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附注 每份额分配 分配日期 每份额分配 分配日期
美元 美元
AM2 类 – 美元
第 1 次分配 13 0.0233 2020 年 4 月 29 日 0.0336 2019 年 4 月 30 日
第 2 次分配 13 0.0264 2020 年 5 月 29 日 0.0328 2019 年 5 月 31 日
第 3 次分配 13 0.0254 2020 年 6 月 30 日 0.0314 2019 年 6 月 28 日
第 4 次分配 13 0.0254 2020 年 7 月 31 日 0.0321 2019 年 7 月 31 日
第 5 次分配 13 0.0269 2020 年 8 月 31 日 0.0312 2019 年 8 月 30 日
第 6 次分配 13 0.0273 2020 年 9 月 30 日 0.0278 2019 年 9 月 30 日
第 7 次分配 13 0.0268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0278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第 8 次分配 13 0.0271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0297 2019 年 11 月 29 日
第 9 次分配 13 0.02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029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0 次分配 13 0.0234 2021 年 1 月 29 日 0.0293 2020 年 1 月 31 日
第 11 次分配 13 0.0232 2021 年 2 月 26 日 0.0288 2020 年 2 月 28 日
第 12 次分配 13 0.0218 2021 年 3 月 31 日 0.0269 2020 年 3 月 31 日
AM2 类 – 港元
第 1 次分配 13 0.0030 2020 年 4 月 30 日 0.0043 2019 年 4 月 30 日
第 2 次分配 13 0.0034 2020 年 5 月 29 日 0.0042 2019 年 5 月 31 日
第 3 次分配 13 0.0033 2020 年 6 月 30 日 0.0040 2019 年 6 月 28 日
第 4 次分配 13 0.0033 2020 年 7 月 31 日 0.0041 2019 年 7 月 31 日
第 5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8 月 31 日 0.0040 2019 年 8 月 30 日
第 6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9 月 30 日 0.0036 2019 年 9 月 30 日
第 7 次分配 13 0.0034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0036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第 8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0038 2019 年 11 月 29 日
第 9 次分配 13 0.003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003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0 次分配 13 0.0030 2021 年 1 月 29 日 0.0038 2020 年 1 月 31 日
第 11 次分配 13 0.0030 2021 年 2 月 26 日 0.0037 2020 年 2 月 28 日
第 12 次分配 13 0.0028 2021 年 3 月 31 日 0.0035 2020 年 3 月 31 日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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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收益分配 (续)
分配历史 (续)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附注 每份额分配 分配日期 每份额分配 分配日期
美元 美元
BM2 类 – 美元
第 1 次分配 13 0.0238 2020 年 4 月 29 日 0.0343 2019 年 4 月 30 日
第 2 次分配 13 0.0270 2020 年 5 月 29 日 0.0336 2019 年 5 月 31 日
第 3 次分配 13 0.0260 2020 年 6 月 30 日 0.0321 2019 年 6 月 28 日
第 4 次分配 13 0.0260 2020 年 7 月 31 日 0.0328 2019 年 7 月 31 日
第 5 次分配 13 0.0275 2020 年 8 月 31 日 0.0319 2019 年 8 月 30 日
第 6 次分配 13 0.0280 2020 年 9 月 30 日 0.0284 2019 年 9 月 30 日
第 7 次分配 13 0.0274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0284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第 8 次分配 13 0.0277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0304 2019 年 11 月 29 日
第 9 次分配 13 0.023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030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0 次分配 13 0.0239 2021 年 1 月 29 日 0.0300 2020 年 1 月 31 日
第 11 次分配 13 0.0237 2021 年 2 月 26 日 0.0295 2020 年 2 月 28 日
第 12 次分配 13 0.0223 2021 年 3 月 31 日 0.0275 2020 年 3 月 31 日
BM2 类 – 港元
第 1 次分配 13 0.0030 2020 年 4 月 29 日 0.0044 2019 年 4 月 30 日
第 2 次分配 13 0.0034 2020 年 5 月 29 日 0.0043 2019 年 5 月 31 日
第 3 次分配 13 0.0033 2020 年 6 月 30 日 0.0041 2019 年 6 月 28 日
第 4 次分配 13 0.0033 2020 年 7 月 31 日 0.0042 2019 年 7 月 31 日
第 5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8 月 31 日 0.0041 2019 年 8 月 30 日
第 6 次分配 13 0.0036 2020 年 9 月 30 日 0.0036 2019 年 9 月 30 日
第 7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0036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第 8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0039 2019 年 11 月 29 日
第 9 次分配 13 0.003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003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0 次分配 13 0.0030 2021 年 1 月 29 日 0.0038 2020 年 1 月 31 日
第 11 次分配 13 0.0030 2021 年 2 月 26 日 0.0037 2020 年 2 月 28 日
第 12 次分配 13 0.0028 2021 年 3 月 31 日 0.0035 2020 年 3 月 31 日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1
12 收益分配 (续)
分配历史 (续)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附注 每份额分配 分配日期 每份额分配 分配日期
美元 美元
BM2 类 – 人民币
第 1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4 月 29 日 0.0051 2019 年 4 月 30 日
第 2 次分配 13 0.0039 2020 年 5 月 29 日 0.0048 2019 年 5 月 31 日
第 3 次分配 13 0.0039 2020 年 6 月 30 日 0.0048 2019 年 6 月 28 日
第 4 次分配 13 0.0039 2020 年 7 月 31 日 0.0048 2019 年 7 月 31 日
第 5 次分配 13 0.0041 2020 年 8 月 31 日 0.0046 2019 年 8 月 30 日
第 6 次分配 13 0.0041 2020 年 9 月 30 日 0.0042 2019 年 9 月 30 日
第 7 次分配 13 0.0041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0043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第 8 次分配 13 0.0042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0045 2019 年 11 月 29 日
第 9 次分配 13 0.003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004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0 次分配 13 0.0036 2021 年 1 月 29 日 0.0044 2020 年 1 月 31 日
第 11 次分配 13 0.0035 2021 年 2 月 26 日 0.0044 2020 年 2 月 28 日
第 12 次分配 13 0.0033 2021 年 3 月 31 日 0.0040 2020 年 3 月 31 日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2
12 收益分配 (续)
分配历史 (续)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AM2 类 - 美元
年内应占收益分配
年内宣派及支付的收益分配
2020 年 4 月 4,735,384 个份额每份额 0.0233 美元 $ 110,334
2020 年 5 月 4,735,384 个份额每份额 0.0264 美元 123,408
2020 年 6 月 4,703,529 个份额每份额 0.0254 美元 119,470
2020 年 7 月 5,352,508 个份额每份额 0.0254 美元 135,954
2020 年 8 月 5,513,069 个份额每份额 0.0269 美元 148,302
2020 年 9 月 5,504,019 个份额每份额 0.0273 美元 150,260
2020 年 10 月 4,954,523 个份额每份额 0.0268 美元 132,781
2020 年 11 月 4,625,777 个份额每份额 0.0271 美元 125,359
2020 年 12 月 4,354,783 个份额每份额 0.0231 美元 100,595
2021 年 1 月 4,487,367 个份额每份额 0.0234 美元 105,004
2021 年 2 月 5,617,247 个份额每份额 0.0232 美元 130,320
$ 1,381,787
年内宣派的收益分配
2021 年 3 月 5,696,823 个份额每份额 0.0218 美元 $ 124,191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