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2018年 3月 31日
目录 页数 投资顾问报告 1 受托人报告 2 致份额持有人的独立审计师报告 3 - 6 资产负债表 7 - 8 全面收益表 9 - 10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11 现金流量表 12 分派表 13 - 14 财务报表附注 15 - 37 投资报表 (未经审计) 38 - 42 投资组合变动表(未经审计) 43 表现记录 (未经审计) 44 - 45 行政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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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顾问报告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现了正回报,但表现落后大市。按美元计算,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MSCI)亚太 (日本除外) 指数上涨 20.7%。除巴基斯坦外,所有基准国家的绝对回报均 为正数。中国、泰国、韩国和马来西亚是期内表现最好的市场。由于中国消费、生产和投 资数据等经济数据表现强劲,企业盈利稳健,加上盈利前景不断改善,推动了地区发展。 随着主要经济体同步增长,有利全球经济气氛。然而,由于市场憧憬通胀会进一步提高, 美国联储局的加息步伐成为关注焦点,2018年 2月份股市大跌。继美国宣布将对钢铁和 铝征收关税,以及其后美国财政部宣布就来自中国为数达 60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关税后, 3月份市场气氛转淡。市场忧虑中国会采取报复措施,贸易局势会更加紧张。
全球经济虽然未如去年同步增长(美国走强/欧洲回软),但亚洲经济体仍然受惠于整体经 济的强劲升幅。虽然贸易障碍等潜在问题仍然存有不确定因素,但预计在全球经济稳健发 展下,盈利增长将保持强劲势头。市场仍然看好亚洲股市会继续得到重新评级,而整体估 值仍然合理。主要风险包括美元走强、油价走强(对印度等大型净进口商来说)以及美国 加息周期更为进取等。宏观经济指标显示中国经济发展平稳,并继续稳健增长。市场上出 现利好的催化剂,可能有助经济和结构改革持续发展,为经济增长带来支持。印度市场方 面,当地政府的改革议程正在逐步提升该国的增长潜力,以及作为资本目的地的吸引力。 经济持续复苏,将成为印度未来发展的主要催化剂。随着市场对韩国宏观经济的关注渐 退,长期来说有助吸资,而台湾继续受惠于科技股的强健周期发展。东盟市场稳步增长, 应可持续吸引投资者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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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报告 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本附属基金”)
我们谨此确认,我们认为,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汇丰集合投资信托的附属基金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 的管理人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 2014年 2月 27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的条文管理本附属基金。
)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 受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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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意见
吾等已审计载于第 7至第 37页汇丰集合投资信托附属基金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贵附属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于 2018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 至该日止年度的全面收益表、份额持有人应占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分派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吾等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 地反映了贵附属基金于 2018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财务交易及现金 流。
意见的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吾等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 责任已在本报告”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 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以下简称“守则”) ,吾等独立于贵附属基金,并已 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 等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财务报表及其 审计 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贵附属基金管理人和受托人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及吾等的审计师报告。
吾等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吾等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吾等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 否与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 的情况。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如果吾等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需要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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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续)
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贵附属基金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附属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 真实而中肯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财务报表时,贵附属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负责评估贵附属基金持续经营的能力,并 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贵附属基 金管理人及受托人有意将贵附属基金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此外,贵附属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亦有责任确保财务报表遵守《信托契约》的相关条文, 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证监会守 则》”) 附录 E所载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备。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括吾等意见的审计师报告。吾等仅向整体份额持有人报告。除此以外, 吾等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 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 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 作重大。此外,吾等有责任评估贵附属基金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根据《信托契 约》的相关披露条文,以及《证监会守则》附录 E所载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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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续)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 续 )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吾等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 度。吾等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 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附属基金的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贵附属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人及受托人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 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附属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审计师 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财务报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吾等应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吾等的结论是基于审计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 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附属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 映交易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吾等与贵附属基金的管理人及受托人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吾等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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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丰集合投资信托 — 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持有人之独立审计师报告 (续)
《信托契约》相关条文及《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披露要求下的报告
吾等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根据《信托契约》的相关条文及《证监会守则》 的相关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执业会计师
香港中环 遮打道 10号 太子大厦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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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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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于 2018年 3月 31日 ( 以美元列示 )
附注 2018 2017 资产 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 5, 10(a), 11 $ 126,029,736 $ 71,627,160 应收股息 293,143 387,522 应收利息 67 7 应收申购费 5,842,470 14,301,356 应收证券商款项 6(f) 774,069 351,2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e), 7 903,296 320,626 $ 133,842,781 $ 86,987,905 --------------------- --------------------- 负债 银行透支 6(e), 7 $ 5,585 $ - 应付赎回款 507,138 2,234,778 应付证券商款项 6(f) 4,151,511 424,460 应付分派 12 390,002 220,589 其他应付款 6(a), 6(b), 6(c) & 6(d) 287,957 347,985 $ 5,342,193 $ 3,227,812 --------------------- ---------------------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9 $ 128,500,588 $ 83,760,093 相当于: 金融负债 $ 128,500,588 $ 83,76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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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于 2018年 3月 31日 (续) ( 以美元列示 )
附注 2018 2017 已发行份额总数 8 AM2类 — 美元 8,894,302 5,534,311 AM2类 — 港元 26,427,906 23,899,412 每份额资产净值 8 AM2类 — 美元 10.449 9.728 AM2类 — 港元 1.346 1.252
于 2018年 月 日由受托人及管理人批准
)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 (亚洲) 有限公司 ) 受托人 )
) ) 谨代表 ) 汇丰投资基金 (香港) 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第 15至 37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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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 ( 以美元列示 )
附注 2018 2017 利息收入 6(e) $ 1,126 $ 4,688 股息收入 2,915,025 2,266,854 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 净收益 3 6,482,715 8,328,816 外汇亏损净值 (101,770) (83,076) 其他收入 6(b) 92,713 - 总收入 $ 9,389,809 $ 10,517,282 --------------------- --------------------- 管理费 6(a) $ 1,516,604 $ 1,132,968 交易费用 6(f) 395,771 368,874 受托人费 6(b) 115,604 114,333 审计师酬金 13,031 7,296 过户登记费 6(c) 13,516 26,801 过户代理费 6(d) 28,021 - 专业费用 29,518 - 托管费、银行手续费及杂费 6(b) 114,894 151,165 总经营开支 $ 2,226,959 $ 1,801,4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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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益表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 (续) ( 以美元列示 )
附注 2018 2017 税前经营净利润 $ 7,162,850 $ 8,715,845 税项 4 (224,314) (158,234) 分派前经营净利润 $ 6,938,536 $ 8,557,611 向份额持有人作出分派 12 (3,262,569) (2,495,905)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增加及 年内综合收入总额 $ 3,675,967 $ 6,061,706
第 15至 37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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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表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 ( 以美元列示 )
2018 2017 年初结余 $ 83,760,093 $ 70,766,354 --------------------- --------------------- 份额申购 AM2类 — 美元 $ 137,772,759 $ 53,430,409 AM2类 — 港元 69,792,046 29,246,585
$ 207,564,805 $ 82,676,994 --------------------- --------------------- 份额赎回 AM2类 — 美元 $ (100,526,746) $ (39,548,220) AM2类 — 港元 (65,973,531) (36,196,741)
$ (166,500,277) $ (75,744,961) --------------------- --------------------- 份额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增加及年内综合收入总额 $ 3,675,967 $ 6,061,706 --------------------- --------------------- 年终结余 128,500,588 83,760,093
第 15至 37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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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 ( 以美元列示 )
附注 2018 2017 经营活动 已收利息 $ 1,066 $ 4,681 已收股息 3,009,404 2,313,209 已付管理费 (1,471,027) (1,128,753) 已付受托人费 (116,060) (113,692) 购买投资的付款 (160,071,524) (98,597,785) 出售投资的收益 115,455,879 106,384,683 已付税项 (224,314) (158,234) 已收其他经营开支 (708,957) (491,416) 经营活动 (使用) / 产生的现金净额 $ (44,125,533) $ 8,212,693 --------------------- --------------------- 融资活动 份额发行所得款项 $ 216,023,691 $ 68,472,086 份额赎回付款 (168,227,917) (74,741,020) 已付分派 (3,093,156) (2,536,956) 融资活动产生 / (使用) 的现金净额 $ 44,702,618 $ (8,805,89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 / (减少) 净额 $ 577,085 $ (593,197)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0,626 913,823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 $ 897,711 $ 320,626
第 15至 37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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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表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 ( 以美元列示 )
附注 2018 2017 年初可供分派的金额 $ 83,760,093 $ 70,766,354 发行及赎回份额已收或应收净额 41,064,528 6,932,033 分派前的税后利润 6,938,536 8,557,611 可供分派予份额持有人的金额* $ 131,763,157 $ 86,255,998 向份额持有人作出分派 12 (3,262,569) (2,495,905) 年终可供分派的金额 $ 128,500,588 $ 83,760,093
* 可供分派予份额持有人的金额是基于《信托契约》的有关规定得出。
第 15至 37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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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表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止年度 (续) ( 以美元列示 )
分派历史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
附注
每份额分派
分派日期
每份额分派
分派日期
美元 美元 AM2 类 – 美元 第 1次分派 12 0.0284 2017年 4月 28日 0.0315 2016年 4月 29日 第 2次分派 12 0.0286 2017年 5月 31日 0.0297 2016年 5月 31日 第 3次分派 12 0.0292 2017年 6月 30日 0.0300 2016年 6月 30日 第 4次分派 12 0.0314 2017年 7月 31日 0.0304 2016年 7月 29日 第 5次分派 12 0.0307 2017年 8月 31日 0.0302 2016年 8月 31日 第 6次分派 12 0.0325 2017年 9月 29日 0.0304 2016年 9月 30日 第 7次分派 12 0.0346 2017年 10月 31日 0.0306 2016年 10月 31日 第 8次分派 12 0.0341 2017年 11月 30日 0.0282 2016年 11月 30日 第 9次分派 12 0.0328 2017年 12月 29日 0.0278 2016年 12月 30日 第 10次分派 12 0.0309 2018年 1月 31日 0.0277 2017年 1月 26日 第 11次分派 12 0.0318 2018年 2月 28日 0.0283 2017年 2月 28日 第 12次分派 12 0.0321 2018年 3月 29日 0.0298 2017年 3月 31日 AM2 类 – 港元 第 1次分派 12 0.0036 2017年 4月 28日 0.0040 2016年 4月 29日 第 2次分派 12 0.0037 2017年 5月 31日 0.0038 2016年 5月 31日 第 3次分派 12 0.0038 2017年 6月 30日 0.0039 2016年 6月 30日 第 4次分派 12 0.0040 2017年 7月 31日 0.0039 2016年 7月 29日 第 5次分派 12 0.0039 2017年 8月 31日 0.0039 2016年 8月 31日 第 6次分派 12 0.0042 2017年 9月 29日 0.0039 2016年 9月 30日 第 7次分派 12 0.0045 2017年 10月 31日 0.0039 2016年 10月 31日 第 8次分派 12 0.0044 2017年 11月 30日 0.0036 2016年 11月 30日 第 9次分派 12 0.0042 2017年 12月 29日 0.0036 2016年 12月 30日 第 10次分派 12 0.0040 2018年 1月 31日 0.0036 2017年 1月 26日 第 11次分派 12 0.0041 2018年 2月 28日 0.0036 2017年 2月 28日 第 12次分派 12 0.0041 2018年 3月 29日 0.0038 2017年 3月 31日
第 15至 37页的附注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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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 除非另有注明,以美元列示 )
1 本附属基金
本财务报表呈报的汇丰亚太股票 (日本除外) 专注波幅基金 ( “本附属基金” ) 是指汇丰集合 投资信托 ( “本信托基金” ) 之下的附属基金。本信托基金是根据于 2014年 2月 27日订立 的《信托契约》 ( “信托契约” ) ,并按香港法例成立的开放式伞子单位信托基金。本附属 基金是于 2015年 3月 27日成立。
除了上述附属基金外,本信托基金还包括汇丰中国多元资产入息基金、汇丰 RQFII中国固 定收益基金、汇丰欧元多元资产入息基金及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本财务报表仅为本 附属基金而编备。已另行编备有关汇丰中国多元资产入息基金、汇丰 RQFII中国固定收益 基金、汇丰欧元多元资产入息基金及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
本附属基金旨在投资股票组合以获取长期总回报,并投资 (一般至少占其净资产的 90%) 于在任何亚太区国家 (日本除外) 设有注册办事处,并在任何亚太区国家 (日本除外) 的主 要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受监管市场正式上市的公司,以及在亚太区 (日本除外) 进行大部分经 济活动的公司之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证券。本附属基金可能把其余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工 具、现金工具及现金。
本附属基金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证监会” )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条 例》第 104条获得认可,而且受到证监会颁布的香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 “《证 监会守则》” ) 所监管。
信托契约当中并无载有任何规定,要求信托基金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 重大会计政策
(a)
遵守声明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涵盖所有适用 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信托契 约的相关披露条文,以及证监会发出的《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披露条文编制。以下是本附 属基金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本附属基 金当前的会计年度首次生效。在与本附属基金有关的范围内初始应用这些新订和经修订的 准则所引致当前和以往会计期间的任何会计政策变动,已于本财务报表内反映,有关资料 载列于附注 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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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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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会计政策 (续)
(b)
编制财务报表之基准
本附属基金的实用及呈报货币为美元。
本财务报表内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编制基准。其他金融资产及 金融负债均按摊销成本或赎回金额 (可赎回份额) 列账。
在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政策的采用需作出 判断、估计及假设。因此,所采用的财务政策及本财务报表所列的资产、负债、收入及开 支数额或会受影响。该等估计与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和其他被认为合理之各种因素作 出,从而作为计算某些难以确认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基准。实际结果或与该等估计 不尽相同。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将会被不时检讨。因应该等会计估计需作出的修订,将在该等估计的 修订年度 (若该等修订仅影响该年度) 或在修订年度及未来年度 (若该等修订影响现时及未 来年度) 予以确认。
(c)
会计政策的修订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多项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于本附属基金的本 会计年度首次生效。该等发展概无对本附属基金的会计政策构成重大影响。
本附属基金并无采用任何本会计年度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参阅附注 14) 。
(d)
外币换算
年内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外币汇率换算为本附属基金的实用和申报货币。以外币为单位 并以公平价值列账的货币资产与负债则按于资产负债表日期的外币汇率换算为实用和申报 货币。因换算产生的外汇差额及就出售或清算货币资产和负债所产生的已变现盈亏已于损 益中确认。以公平价值列账并以外币为单位的非货币资产及负债按厘定价值当日的外币汇 率换算为实用和申报货币。与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外汇差额已计入以 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净亏损。所有其他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货币项目相关 的外汇差额均于损益账中分开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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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金融工具
(i) 分类
本附属基金的投资被分类为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个类别包含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即附属基金主要为短期获利目的而收购的工具。这包含在权益证券 的投资。
被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及应收证券商的 款项。
并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包含应付赎回款、应付证券商的款项、应付分派及其 他应付款。
(ii) 确认
本附属基金在成为相关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的一方当天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以正常方法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于交易日确认。自交易日起因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平价 值的变动而产生的损益均会入账。
金融负债将不获确认,除非其中一方履行合同责任或合同为不获《香港会计准则》第 39 条豁免的衍生工具合同。
(iii) 计量
金融工具最初以公平价值 (即交易价格) 计量。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支销;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工具,相关交易费用予以摊销。
于初次确认后,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所有工具以公平价值计量,公平价值变动在产生 年度于损益账中确认。
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扣除减值亏损 (如有) 后列账。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由附属基金发行的可赎回 份额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均按赎回款列账,即相当于份额持有人在附属基金资产的剩余权益 当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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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公平价值的计量原则
公平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在附属基金可接触的主要市场 (如没有主要市场,则为 最有利的市场) 进行有序交易时,因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因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 负债的公平价值反映了其不履约风险。
附属基金使用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的报价 (有关价格须在买卖差价内) 计量该工具的公平价 值 (如适用) 。如果该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频率和数额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即可视为有活 跃的市场。当报价偏离买卖差价时,附属基金的管理人将确定买卖差价中最能代表附属基 金公平价值的价位。
当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时,附属基金会采用估值技术,并尽量使用相关的可观 察输入值和避免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值。所选用的估值技术包含了市场参与者在厘定交易 价格时会考虑的所有因素。
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 (即所支付或所收取的价款之公平价值) 一般是初始确认有关工具的公 平价值时的最佳依据。如果附属基金认为初始确认的公平价值有别于交易价格,而公平价 值既非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作依据,亦不是采用仅输入可观察市场数据的 估值技术,则金融工具会按公平价值初始计量,并作出相应调整,以便递延初始确认的公 平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有关差异其后会在该项金融工具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按适 当基准在损益账中确认,但不迟于可完全以可观察市场数据支持估值或交易完成之时。
承受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 (由附属基金以市场或信贷风险净额管理)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组合的特定风险额,是以出售净长仓时收取 (或转让净短仓时支付) 的价格为计量基准。在 组合层面的调整数额,会按组合内各项工具的相对风险调整基准分配至个别的资产和负 债。
附属基金会在报告年末确认年内在各公平价值层级之间出现的任何转移。
(v) 减值
以成本或摊销成本显示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期均进行检讨,以确定是否存在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当存在客观证据时,将以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与其原来实际利率用折现 方式计算所得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在损益账中确认减值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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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在其后的年度减少,而且客观上与减记后发生 的事件有关,则应通过损益账转回减记数额。
(vi) 终止确认
当附属基金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转移该项金融资产,而有关 转移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 39条终止确认条件时,附属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附属基金在终止确认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已变现收益及损失。
若合同所指定的责任被解除、取消或终止时,金融负债即终止确认。
(vii) 抵销
若及只有若附属基金拥有抵销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这种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 且计划以净额或同时 (例如通过市场的结算机制) 结算有关交易,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将 在资产负债表内互相抵销并以净额列示。
(vii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活期存款,以及短期及流动性极高的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 容易地换算为已知的现金数额,没有重大价值转变的风险,并为应付短期现金承担之用, 并非为投资或其他目的而持有。就编制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还包括即期偿 还及构成附属基金现金管理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之银行透支。
(f)
收入确认
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 (如适用) 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