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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此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咨询独立的
专业财务意见。
关于惠理价值基金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及更新内地基金文件的公告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否则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惠理价值基金(“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
的《惠理价值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生效日”)起,本基金将进行如下变更:
一. 采用反摊薄定价调整(摆动定价)
目前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是,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份额净值上加上/扣减其认为适当的
额外费用的数额(不超过相关类别份额净值的 1%),用以(i)抵付本基金在将申购款项进行投资
时产生的财务及购买费用;或(ii)提供资金应付任何赎回要求时变现资产所产生的财务及销售
费用。然而,《招募说明书》中亦载明,基金管理人目前无意加上/扣减该等额外费用,除
非申购或赎回的数量巨大(即申购金额或赎回金额为 2,000,000 美元或以上)。
自生效日起,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将更改定价调整机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某些
情况下采用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
为降低“摊薄”效应对本基金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其善意认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
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调整任何类别的份额净值。若本基金底层资产的实际买入或卖出成本由
于底层资产的交易成本和其他成本、税项及关税、市场变动及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任何价
差而偏离该等资产在本基金估值中的账面价值时,即发生摊薄情况。摊薄可能对本基金的价
值造成不利的影响,并因此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调整份额净值,可减少或减轻该影响,
并可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免受摊薄影响。
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基金管理人预计反摊薄定价调整幅度不超过相关交易日的相关类别的份
额净值的 3%。在极端市场条件下(例如市场崩溃或全球金融危机),基金管理人可上调该数额
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在确定任何类别份额在每个相关交易日的申购价及赎回价时,如果在相关交易日的净申购超
过事先规定的水平,则应按上述调整额增加份额净值,或者,如果在相关交易日的净赎回超
过事先规定的水平,则应按上述调整额减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定期确定和审查该等事
先规定的水平。
基金管理人将在进行任何调整前与受托人商讨,并且只有在受托人不反对的情况下才会进行
该等调整。任何该等额外数额将由本基金保留,并将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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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变更,本基金面临定价调整风险。由于交易相关证券的交易成本和其他成本,申购
或赎回可能会摊薄本基金的资产。为了应对该影响,可采用价格调整(包括摆动定价)以保障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此,投资者可能以更高的申购价进行申购或以更低的赎回价进行
赎回。投资者应注意,可能触发价格调整的事件是不可预测的,也不可能准确预测需要进行
价格调整的频率。调整额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实际产生的费用。投资者还应注意,价格调整
或许不能时刻或完全阻止本基金的资产被摊薄。
二. 更改香港端份额调整的进位小数位
目前,本基金在香港销售的各份额类别已发行的份额数目为通过截位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自生效日起,本基金在香港销售的各份额类别待发行的份额数目将通过截位法保留至小数点
后四位。
由于目前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仅支持份额数目保留至小数点后至多两位,因此该等香港端的
变更不会对现有内地投资者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潜在内地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份额
计算方式产生任何影响。
三. 内地基金文件的更新
(一) 《招募说明书》
补充说明书
1. 为反映上述第一部分所述变更,《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
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下“4.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下“(8)基金的
申购、赎回与转换的规则”下“ii.申购价和赎回价”中申购价及赎回价的计算规
则将进行更新,删除原定价调整机制(即在份额净值上加上/扣减其认为适当的额
外费用的数额(不超过相关类别份额净值的 1%)),而修改为计算份额净值可能采用
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摆动定价);
2. “各方名录”部分及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下“10.内地代理人的
联系方式”下更新内地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信息。
基金说明书
1. 为反映上述第一部分所述变更,《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将进行相应更新,
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投资管理、政策与限制”一章之“流动性风险管理”一节下删除原定价
调整机制(即在份额净值上加上/扣减其认为适当的额外费用的数额(不超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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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类别份额净值的 1%)),而修改为采用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作为管理流动性
风险的工具;
(2) 在“投资管理、政策与限制”一章之“风险因素”一节新增风险因素“定价
调整风险”的披露;
(3) 在“基金份额发行与赎回”一章之“基金份额的发行”一节对申购价的计算
规则进行更新,以体现申购价是根据份额净值并按照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进
行调整而计算,并删除原定价调整方式(即在份额净值上加上其认为适当的额
外费用的数额(不超过相关类别份额净值的 1%));
(4) 在“基金份额发行与赎回”一章之“基金份额的赎回”一节对赎回价的计算
规则进行更新,以体现赎回价是根据份额净值并按照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进
行调整而计算,并删除原定价调整方式(即在份额净值上扣减其认为适当的额
外费用的数额(不超过相关类别份额净值的 1%));
(5) 在“基金份额发行与赎回”一章之“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公布”一节后新增
“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摆动定价)”一节。
2. 为反映上述第二部分所述变更,《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将更新“基金份额
发行与赎回”一章之“基金份额的形式”一节。
3. 其他杂项修订。
请参阅经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二) 《产品资料概要》
为反映上述《招募说明书》的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同步更新,包括:
1. 更新“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下“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及结算”下“基金的申
购、赎回与转换的规则”下“2.申购价和赎回价”中申购价及赎回价的计算规则,
以明确计算份额净值可能采用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摆动定价);
2. 更新“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下“基金管理人的内地代理人”下内地代理人
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信息。
请参阅经修订的《产品资料概要》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三) 《信托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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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信托契约》将以补充契约的形式进行修订。本基金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
将在 2020 年 1 月经重述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的基础上整合补充契约的内容。具体
而言,为反映上述第一部分所述变更,在《信托契约》附录 B“估值规则”中新增
“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的条款,并对附录 C“基金份额的发行”及附录 F“基金份额
的赎回”中的申购价/赎回价的计算规则进行调整。
请参阅经更新的《信托契约》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经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将于生效日当日或生效日前后载
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四. 变更的影响
上述变更不会导致本基金的特征及风险概况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也不会严重损害现有投资者
的权利或利益。除上文披露以外,本基金的运作及/或管理方式将维持不变。
除上述第一部分所述的采用反摊薄定价调整机制(摆动定价)以外,管理本基金的费用水平/成
本在实施上述变更后将维持不变。
五. 成本
与上文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所述变更相关的所有成本及支出(包括法律费用)将由本基金承担。
该等成本及支出预估为 80,000 港元。该等成本及支出对本基金应付费用及收费的影响并不重
大。
六. 重要提示
1. 投 资 者 在 办 理 基 金 交 易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登 载 在 本 基 金 内 地 代 理 人 的 网 站
(www.thfund.com.cn)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
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
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其所知深知及确信,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告并未遗漏任何其他事实以致本公告的
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分。
七. 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的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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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八.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
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
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
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