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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关于摩根国际债券基金
更新基金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摩根国际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2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9年3月29日在内
地公开销售。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的《摩根国际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下简
称“《基金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以下合称“销售文件”)的以下变更:
一. 有关分配再投资的澄清
就本基金在香港的销售而言,此前,倘若一名份额持有人于最后附带分配交易日后但在任何
分配的实际付款日期前赎回或转换其于有关类别持有的全部份额,在分配自动再投资于申购
更多份额的情况下,倘若再投资份额并不符合有关最低持有量的规定,管理人将在实际付款
日期赎回再投资的份额,并以现金向份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所得款项。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已作出更新,据此,即使在上述再投资份额并不符合有关最低持有
量规定的情况下,管理人亦将不会赎回再投资的份额。具体而言: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 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国际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
之修订
? “收益分配政策”一节下“分配再投资”分节的一段的最后一句全部删除。
内地投资者请注意,以上变更不适用于内地投资者。就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每月派息类份额
类别而言,内地投资者将以现金形式取得分配。
二. 管理人网址的更新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已作出修订,将管理人的网址更新为am.jpmorgan.com/hk1
。此网
页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三. 《基金说明书》的强化披露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已作出强化披露及杂项修订,包括一般的税务更新。具体而言:
? 《基金说明书》内对“(前称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提述全部删除。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 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国际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
之修订
? “投资目标、政策及限制”一节下“投资目标及政策”分节的最后一段全部删除,并以
下文取代:
“当管理人认为情况合适时,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政策及投资限制及指引可以不时变
更,但需要经受托人审查及/或香港证监会批准(取适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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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网页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
? “赎回”一节下“份额之赎回”分节的第四段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赎回费应向下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而赎回款项的金额应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倘若向上五入赎回款项或向下四舍获赎回的份额数目,则进位对应的金额应拨归进行赎
回的份额持有人。倘若向下四舍赎回款项或向上五入获赎回的份额数目,则进位对应的
金额应拨归本基金。”
? “一般资料”一节下“流动性风险管理”分节的第四段后插入以下内容作为新的一段:
“有关本基金流动性估计的更多资料,可向管理人索取。”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 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B节-税务附注”之修订
? “(iv) 投资市场”一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分节“基金的税务”下“利息
收入”的一段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由中国公司支付的利息须缴纳10%税项。中国的支付企业将在支付时负责预扣该税项。
政府债券之利息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获特定豁免缴税,而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止期间,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中国当地债券巿场所赚取的债券利息获暂时豁免缴
税。”
四.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本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已作出更新,具体包括:
? 对“(前称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提述删除;
? 更新本基金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的计算基准;
? 更新本基金过往的业绩表现,新增2021年度的业绩表现。
五. 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的《信托契约》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查阅,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
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反映上述更新的本基金经修订的销售文件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查阅,
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
件。
六.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
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
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
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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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及香
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
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
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
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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