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重要资料: 本公告为重要文件, 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请咨
询独立专业财务意见。
关于惠理高息股票基金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 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惠理高息股票基金(“本基金”)适用
于内地销售的最新的《惠理高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
同涵义。
一、 公告内容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下《关于惠理高息股票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
中有关本基金内地销售的交易日的规定, 内地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内地投资者申购、赎
回、转换等业务的日期具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香
港交易日。如台风讯号、暴雨警告或类似事件, 导致当日香港银行开门营业的时间缩
短, 除非基金管理人另有决定并经受托人同意, 否则当日不属于香港交易日, 亦不属
于本基金内地销售的交易日。因2023年9月1日香港遭遇悬挂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黑
色暴雨警告并突发休市, 故当日不是本基金内地销售的交易日, 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
等业务将于当日暂停。内地投资者在当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将视为在本基金下
一个内地销售的交易日(即2023年9月4日)提出的申请。
如有任何争议, 基金管理人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
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
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
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
确认, 就其所深知及确信,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 本公告并未遗漏任何其他事实以致
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分。
三、 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若投资者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 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内地代理人联络。谨此感谢投资
者一直以来的宝贵支持, 并期望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046
网站: www.thfund.com.cn
四、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 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 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
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
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
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