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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本基金”)于2020年2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0]200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内地公开销
售。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和
《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的有关修订,以及本基金
暂停转换业务及内地机构投资者1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一.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
根据本基金《信托契约》的约定,管理人拥有绝对酌情决定权以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的
任何份额申请。据此,《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已作出修订,明确管理人可全
权酌情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份额申购申请的全部或部分,并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
托契约》规定的前提下,管理人可全权酌情决定暂停或恢复向任何特定内地销售对象销售
基金份额。
二. 本基金暂停转换业务及内地机构投资者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本基金稳定运作,以及确保本基金持续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管理
规定》关于香港互认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的要求,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2月26日起暂停本基金
转换业务并暂停接受内地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招募说明
1 机构投资者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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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规定,2025年2月25日下午15:00后收到的转换业务申请及内地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将在下一个内地销售开放日(即2025年2月26日)处理,因此,本公告
所载暂停相关业务的安排亦适用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15:00后提交的该等申请。
敬请投资者关注,对于在2025年2月25日下午15:00前接收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请,如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内地销售规模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80%,管理人将有
权根据《招募说明书》拒绝该日的全部申请,确保不超过80%的上限限制。
本基金暂停转换业务、暂停内地机构投资者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安排如下:
基金名称 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079 BC类 – 美元
968080 BM2类 – 美元
968081 BC 类 – 人民币
968082 BCO类 – 人民币
968083 BM2类 – 人民币
968084 BM3O类 – 人民币
968085 BC类 – 港元
968086 BM2类 – 港元
968087 BM3O类 – 澳元
管理人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经修订的《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起始日、适
用的内地销售对象及原
因说明
暂停本基金转换
业务起始日
2025年2月26日
暂停内地机构投
资者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起
始日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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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原因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本基金稳定运作,
以及确保本基金持续符合《香港互认基金
管理规定》,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转换业
务并暂停接受内地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实施上述暂停本基金转换业务、暂停内地机构投资者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
本基金在内地的赎回仍照常办理。
2. 若本基金恢复在内地的转换业务及面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管理
人将另行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
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
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
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
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四.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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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
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
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
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管理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