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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法定名称 | 长盛稳鑫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稳鑫63个月债券 | |
投资类型 | 债券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0-11-30 | |
募集起始日 | 2020-11-16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800,032.42 | |
募集截止日 | 2020-11-27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799,999.88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325,424.58 | ||
基金经理 | 王贵君、刘欣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800,032.42 |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费率结构表 | 长盛稳鑫63个月债券 | |
业绩比较基准 | 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及政府支持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
投资策略 | (一)封闭期配置策略 1、持有到期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权利在投资者一方的含权债券按照债券的行权剩余期限计算)。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本基金投资于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所投资债券信用评级的认定以该债券发行时募集说明书、相关公告亦或相关发行材料中披露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评级结果变动也以上述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若存在债券发行人/债券保荐承销机构公告更换评级机构的,以更换后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若存在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间主导取消评级行动或者评级机构破产、合并亦或主动宣布终止评级行动的等情况导致债券阶段性或永久失去评级结果的,本基金管理人可酌情参考其他评级机构的结果,亦可根据内部评级判定相关债券是否可以继续持有或者在适当的时候卖出。若在债券持有过程中上述评级机构下调债券评级从而导致本基金被动持有AAA等级以下债券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内部信用风险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持有该债券或者在适当的时候卖出。 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等级判定以其主体评级为准,其主体评级依据为发行时募集说明书、相关公告亦或相关发行材料中披露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因素,进一步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综合评估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溢价,在有效控制组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选取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的评级制度,综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主体 基本面、债券条款等多方面的因素判断投资标的的信用风险水平。在封闭期内,若本基金持有投资标的的信用状况显著恶化,甚至可能出现违约风险,基金管理人依据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可对上述投资标的进行处置。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本基金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4、现金管理策略 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符合基金合同投资范围的资产,并持有到期。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进行分析,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保留现金或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3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