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52
交易代码
0038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960,866.2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在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的基础上,分析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和风险水平特征,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二)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含类属配置策略、久期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策略、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深入研究债券发行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云亮
朱巍
联系电话
010-59944986
0571-87659806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zhuwei@cz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95527
传真
020-83282856
0571-8826868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204,858.66
本期利润
11,092,819.6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4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7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327,388.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7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0%
0.06%
0.30%
0.05%
0.70%
0.01%
过去三个月
1.99%
0.09%
0.88%
0.08%
1.11%
0.01%
过去六个月
3.77%
0.07%
1.88%
0.06%
1.89%
0.01%
过去一年
4.11%
0.06%
0.97%
0.05%
3.14%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49%
0.05%
0.03%
0.05%
5.46%
0.00%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的投资比例是: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总部设在广州,目前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公司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资格,2013年7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年来,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互信协作;创新谋变、挑战超越”的核心价值观,始终追求以更高的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专业、贴心的财富管理服务,获得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可。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下设17个一级职能部门及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成都共五个分公司,旗下公募基金42只,管理资产规模476.3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丽娟
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2017-02-28
-
11
刘丽娟女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投资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4年12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倩倩
基金经理助理
2017-03-01
-
6
黄倩倩女士,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债券交易员,2014年11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金鹰添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执行交易,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报告期,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以来,整体经济基本面略有下滑。投资方面,供给侧改革带动制造业投资转暖,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稳定,基建投资开始小幅回落。需求方面,出口短期平稳,中美贸易战影响暂未显现,而社会消费品数据差强人意,显示内需疲弱。外汇方面,受中美贸易战摩擦影响,人民币汇率大幅走弱,贬值压力显现,制约了货币政策的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从中性过度到适度宽松,针对美联储的两次季末加息,央行并未跟随,而是先后三次定向降准,分别于1月通过定向降准和CRA向市场投放约2.5万亿资金,4月25日定向降准置换MLF共释放资金约4500亿,6月底公布7月5日将进行降准0.5bp,共释放资金7500亿左右;公开市场操作方面持续削峰填谷,总体流动性转为宽松状态。债市方面,收益率震荡向下,资金面的宽松拉动短期收益向下,期限利差走扩;信用利差方面,巨额的中低评级债务到期叠加中小企业恶劣的融资环境,违约事件频频发生,信用利差持续走扩,整体来讲,利率债表现最佳,高评级信用债优于中低评级信用债。
总体来看,资金面与央行货币政策紧紧相关。本基金在上半年采用了骑乘策略,把握了较好的配置机会,主要持有一些长久期利率债,获得较好票息和收益下行带来的投资收益,在保证流动性和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努力增加产品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74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3.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8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棚改货币化审批的暂停将对房地产投资产生一定冲击,融资增速的持续回落约束投资进一步下行,财政支出节奏加快叠加自筹融资渠道改善对基建投资构成一定的持续支撑,但中美贸易战的全面开战将对进出口构成一定压力,内外需环境难言乐观,三季度经济形势持续平稳放缓。流动性方面,内忧外患的格局制约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央行宽松态度也逐渐显现,政治局会议定调宽货币和稳信用,收益率曲线延续陡峭化,信用利差有望进一步收窄。总体基本面对债市构成一定支撑,投资方面,我们将继续关注利率走势,适当增持信用债。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将继续把握适当的久期,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杠杆比例并抓住市场机会,适时调整持仓债券;把握好交易性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基金估值业务分管领导、督察长、基金事务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合规风控部人员及相关投研人员等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
权益登记日:2018年3月12日,每10份分配0.268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11,388,848.39元。其中已现金红利形式发放的总额为11,388,842.68元,以红利再投资形式发放的总额为5.71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应当说明的预警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1次利润分配,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1,388,848.39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复核,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197,581.81
6,277,022.82
结算备付金
36,363.64
22,727.27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929,000.00
416,571,5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929,000.00
416,571,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55,850.49
9,569,032.7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1,618,795.94
432,440,282.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18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836.36
109,986.98
应付托管费
5,945.45
36,662.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266.69
1,253.3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4,348.72
265,000.00
负债合计
291,407.40
412,902.70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9,960,866.27
424,954,886.14
未分配利润
1,366,522.27
7,072,493.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327,388.54
432,027,380.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618,795.94
432,440,282.79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274元,本基金份额为49,960,866.2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1,952,229.81
6,272,667.73
1.利息收入
5,890,770.27
6,366,660.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0
47,949.61
6,139,415.72
债券利息收入
5,813,969.47
187,824.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851.19
39,420.0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3,495.9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1
-
-
基金投资收益
6.4.7.12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73,495.9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6
-
-
股利收益
6.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5,887,960.95
-94,000.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9
2.69
7.26
减:二、费用
859,410.20
656,282.15
1.管理人报酬
490,067.93
412,131.40
2.托管费
163,356.05
137,377.1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4.7.20
3,037.50
200.0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1
202,948.72
106,573.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092,819.61
5,616,385.5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92,819.61
5,616,385.5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4,954,886.14
7,072,493.95
432,027,380.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092,819.61
11,092,819.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74,994,019.87
-5,409,942.90
-380,403,962.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06.57
136.48
11,243.05
2.基金赎回款
-375,005,126.44
-5,410,079.38
-380,415,205.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1,388,848.39
-11,388,848.3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960,866.27
1,366,522.27
51,327,388.5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06,127.16
-
200,006,127.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616,385.58
5,616,385.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4,955,154.34
44,982.66
225,000,137.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4,989,073.19
45,183.65
225,034,256.84
2.基金赎回款
-33,918.85
-200.99
-34,119.8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4,961,281.50
5,661,368.24
430,622,649.7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80号《关于准予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资金为200,006,127.16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0.00元,合计为200,006,127.16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折合基金份额为200,006,127.16份,经中审种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6,127.16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并于2014年7月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字[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经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7]2135),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20%和11%股权转让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变更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66.1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0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80%。本基金管理人已完成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使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90,067.93
412,131.4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49
1.22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3,356.05
137,377.15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97,581.81
47,903.93
4,428,885.15
57,419.27
注:1、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18年6月30日余额36,363.64元,利息收入45.68元;2017年6月30日余额0元,利息收入1,996.83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属第二层次。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9,929,000.00
96.73
其中:债券
49,929,000.00
96.7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33,945.45
2.39
8
其他各项资产
455,850.49
0.88
9
合计
51,618,795.94
100.00
注: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申购款。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929,000.00
97.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929,000.00
97.2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9,929,000.00
97.28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206
17国开06
400,000.00
39,796,000.00
77.53
2
140209
14国开09
100,000.00
10,133,000.00
19.7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2只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
7.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7.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7.12.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基金投资。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3.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3.2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3.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5,850.4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5,850.49
7.13.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票投资。
7.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04
204
244,906.21
49,953,993.25
99.99%
6,873.02
0.01%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本基金非上市交易型基金。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33.83
0.00%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8.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非发起式基金。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2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006,127.1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4,954,886.1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06.5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75,005,126.4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960,866.27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会议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备案,并于2018年1月18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李兆廷先生自2018年1月15日起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凌富华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华林证券
2
-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林证券
-
-
8,000,000.00
100.00%
-
-
注: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424,953,009.20
-
375,000,000.00
49,953,009.20
99.98%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报告期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因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与方式、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计提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2)巨额赎回的风险: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流动性风险: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4)基金提前终止、转型或与其他基金合并的风险: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导致本基金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5)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会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
6)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申购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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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