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6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8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 (单位:人民 币
元) 36,711,709.4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 约定的分 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无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 元/10 份基 金份
额) 0.07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0 年 12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将 以 2020 年 12 月 21 日的基金 份
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 所转换 的基金份 额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 投资者 可以查询 本次红 利再投资
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 免征
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0年12月1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汇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鼎信汇金自2020年12月17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同时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鼎信汇金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17日起,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适用基金表)参与在鼎信汇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鼎信汇金安排为准。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鼎信汇金代销基金且同属同一登记结算中心开通转换业务开放式基金,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0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鼎信汇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以鼎信汇金具体安排为准。其中,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鼎信汇金最新安排和规定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鼎信汇金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鼎信汇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8-5050
公司网站:www.TL50.com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