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12月18日起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原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30日 0.05%
T≥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日 1.5%
T≥7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赎回费率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次调整赎回费率不涉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予以更新,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