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86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0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浙商汇金聚泓两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聚泓两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A类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开债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15 00861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U203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10月2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7
份额级别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
开债A类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
开债C类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379,986,000.00 0.00 2,379,986,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 24,986.12 0.00 24,986.12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2,379,986,000.00 0.00 2,379,986,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4,986.12 0.00 24,986.12
合计 2,380,010,986.12 0.00 2,380,010,986.12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 9,999,000.00 0.00 9,999,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4201% - 0.420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 认购
费率与其他投资者执行的费率一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注: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9,999,000.00 0.4201% 9,999,000.00 0.4201%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9,999,000.00 0.4201% 9,999,000.00 0.4201% 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年后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3)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因而,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或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指定网站(www.stocke.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4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