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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24 年 3 月 1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24 年 5 月 8 日2
一、 重要提示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3281 号文注册
募集,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
止条件,已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本次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
事务所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3
1、基金名称: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 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482,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1483)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10 日
4、清算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29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 21,112,244.47 份
6、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7、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
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
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4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组成。4
9、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3281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 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20,685,727.25 份
基金份额。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或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等
费用。
四、 财务会计报告
1、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4 年 2 月 2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 12,764,756.06 1,501,093.345
结算备付金 555,449.42 927,646.70
存出保证金 9,650.05 24,07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751,932.66
其中: 股票投资 - 10,989,063.40
债券投资 - 28,762,869.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99,517.69
应收清算款 8,642,490.11 567,929.24
应收申购款 - 29.76
资产总计 21,972,345.64 47,272,223.95
负债和净资产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356,947.64 45,928.3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b) 23,747.08 40,670.91
应付托管费 17(c) 4,749.42 8,134.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d) 679.06 1,441.76
应交税费 517.29 429.00
其他负债 7 52,967.95 139,820.02
负债合计 1,439,608.44 236,424.2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8 22,818,554.96 49,210,387.88
未分配利润 9 -2,285,817.76 -2,174,588.20
净资产合计 20,532,737.20 47,035,799.6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972,345.64 47,272,223.95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2,818,554.96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005 元,基金份额 21,420,895.22
份;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898 元,基金份额 1,397,659.74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基金
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536,792.58 1,772,838.95
1.利息收入 31,470.45 232,002.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 6,691.11 30,632.6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4,779.34 201,369.81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04,840.59 921,373.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 -3,214,661.00 -12,571.49
债券投资收益 12 710,465.01 882,173.37
股利收益 13 -644.60 51,771.1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4 -63,422.44 619,463.46
减:二、营业总支出 84,622.24 869,106.31
1.管理人报酬 17(b) 60,938.05 577,996.25
2.托管费 17(c) 12,187.62 115,599.28
3.销售服务费 17(d) 1,943.00 21,699.69
4.税金及附加 89.22 724.93
5.其他费用 15 9,464.35 153,086.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621,414.82 903,732.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
填列) -2,621,414.82 903,732.6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21,414.82 903,732.64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7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为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的资产负债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本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确认的应计银行存款利
息 5,154.93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 2,084.78 元和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 44.22
元,以及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止期
间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至基金财产返还投资人前一日止期间,本基金由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将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应计期货备付
金利息 79.10 元已于 2024 年 3 月 4 号结息并于 2024 年 3 月 5 号划入本基金托
管账户。 托管账户销户后将由基金托管人退还基金管理人,与之前预估数所产生
的差异也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负债清偿情况8
(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1,356,947.64 元,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应付管理费 23,747.08 元、应付托管费
4,749.42 元已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应付销售服
务费 679.06 元、应付税费 517.29 元、 应付银行间费用 9,200.00 元、应付银行
划汇费 710.46 元、应付信息披露费 6,693.89 元、 应付交易费用 14,363.60 元和
应付审计费 22,000 元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2024 年 3 月 1 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2024 年 3 月 7 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2024 年 3 月 1 日和 2024 年
4 月 22 日支付。
( 3)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4
年 4 月 10 日)止期间,本基金产生清算审计费用 8,000 元和清算律师费用 15,000
元, 将于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利息收入(注 1) 3,290.1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0
赎回、转换手续费收入
收益小计 3,290.13
二、费用
1、交易费用
2、清算期间费用(注 2) 23,452.85
费用小计 23,452.85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20,162.729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注 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 律师费、 银行汇划费和上清所查询服务费
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2024年3月15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8,977,007.51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24年2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以及未到账的结算备付
金、 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
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20,532,737.2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0,162.72
加:清算期间支付申购、赎回款轧差 -1,535,566.97
二、 2024 年 3 月 15 日基金净资产 18,977,007.5110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顺宁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