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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
基金代码:A类:012415;C类:0124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4年9月29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29日。若截至2024年9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4年8月1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正常办理。
2、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自2024年9月3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