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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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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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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 2021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
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3 号)进行募集,《德邦上
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http://eid.csrc.gov.
cn/fund)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
详见《关于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
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
基金交易代码: A 类:012415; C 类:0124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以增强指数化投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在严格控制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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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
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投资以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作为标的指
数。除非因为分红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申购等原因,本基金将保持相对稳
定的股票投资比例,通过量化投资模型,在控制组合跟踪误差的基础上,力求
投资业绩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为标的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方面将主要采
用增强指数投资收益的量化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力求获
得超越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
(1)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
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参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及其权重,初步
构建投资组合,并按照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作出相应调整,力争控制本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
误差不超过 7.7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
一步扩大。
(2)量化增强策略
增强指数收益的量化投资策略主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的量化投资策略,在对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他股票的基本面等信息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因子分析模
型构建投资组合,同时进行定期优化组合调整并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实现超额
收益。
(3)多因子模型
本基金的多因子模型以中国股票市场的宏观环境、行业及个股特性为分析
框架,综合测试各类因子在股票长期表现上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包括基本面趋
势因子、盈利质量因子、价值因子、分析师预期因子、动量等市场因子、事件
驱动因子等几大类因子,每类因子分别由多项因子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运作
中,基金经理将紧密跟踪模型各个因子的有效性和市场环境,定期对模型因子
权重进行调整,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基金经理将对因子权重进行临时
调整,以达到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预期更高更稳定的超额收益的目标。
(4)风险控制与调整
本基金还将利用风险预测模型进行投资组合进行事前控制,力求实现的风
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另外本基金利用交易成本模型进行交易成本控制,以减
少交易对投资组合业绩的影响,本交易成本模型既考虑交易费用等固定成本,
也考虑了市场冲击成本。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为对标的指数的年化跟踪误差
控制在 7.75%以内。
(5)投资组合优化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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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在 Alpha 模型、风险模型及交易成本模型
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优化,构建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投资组合。本
基金将根据所考虑各种信息的变化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
场情况适当控制和调整投资组合的换手率。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
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
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3、跟踪误差控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需要控制跟踪偏离过
大的风险。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组合相对标的指数的暴露度等因素的分析,采取
“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预估,
并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的调整,力求将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求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4、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
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策略。同时,通过考
察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因素认识债券的核心内在价值,
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投资策略进行债券
组合的灵活配置。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
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债的选择结合
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
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
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3)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在于换股期间用于交换的股票并非自身
新发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有股
性和债性,其中债性与可转换债券相同,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
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
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
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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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2)股票期权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
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及法规因素
和资本市场因素等的研究,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股票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按照有
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
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
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3)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
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
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
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
结构性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
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
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
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
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评估后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24 年 9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4/9/29 2024/9/29
资产: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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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1,056,455.34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1,206.51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54,749.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6,654,749.00 应付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56,657.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51.73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1,053.33
贵金属投资 应付销售服务费 99.48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投资顾问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利润
应收利息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收股利 其他负债 162.67
应收申购款 负债合计 63,82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净资产:
其他资产 实收基金 13,421,508.83
未分配利润 -5,772,922.52
净资产合计 7,648,586.31
资产总计: 7,712,410.85 负债与净资产总计: 7,712,410.85
四、清算报表附注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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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
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
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056,455.34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1,056,415.15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0.19 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
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6.51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206.06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0.45
元,由于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与尚未划回基金托管账户的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
金先行垫付,实际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为人民币 6,654,749.00 元。以上股票投
资于清算期间均已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6,816,849.09 元,卖出股票扣收的
红利税合计为人民币 16,080.26 元,相关资金划付已于清算期间完成。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56,657.33 元,该款项截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已全部
完成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851.73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053.33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99.4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62.67 元,系席位佣金费用,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止的清算期间
项目 本期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入 145,224.73
1、利息收入 1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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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1.90
债券利息收入 0.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00
其他利息收入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5,538.1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99,457.93
债券投资收益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00
基金投资收益 0.00
贵金属投资收益 0.00
衍生工具收益 0.00
股利收益 -16,080.26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360,631.02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0.00
二、费用 30,000.00
1、管理人报酬 0.00
2、托管费 0.00
3、销售服务费 0.00
4、交易费用 0.00
5、利息支出 0.0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0.00
6、税金及附加 0.00
7、其他费用 30,000.00
8、资产减值损失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115,224.73
减:所得税费用 0.00
四、净利润 115,224.73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和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
注2:投资收益系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清算期间处置变现
后的金额。
注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在其处置变现之前的市场价格波动导致。
注4:其他费用系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律师费和审计费。其中,清算律师
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20,000.00元。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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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7,648,586.3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15,224.73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赎回费 16,062.48
二、2024 年 10 月 10 日基金净资产 7,747,748.5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7,747,748.56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
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及尚未划回基
金托管账户的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归属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德邦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
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1)本报告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2)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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