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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鸿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代码:A类020506、C类020507)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559
号文批准,已于2024年5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
年8月12日。
为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中银证券鸿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证券鸿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银证券鸿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国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
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24年8月1日(含当日),即从2024
年8月2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956026/400-620-8888
(免长途通话费)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或登陆本公司基金网站
www.boci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
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