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14日起,决定增加以下销售机构为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基金代码:02116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暂停本基金A类份额在此销售机构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D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开通业务以销售机构具体业务情况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 021165
注:A/C/D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适用销售机构
序号销售机构客服热线
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400-820-5369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具体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成立于2024年3月29日,该基金A、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设置差异具体如下:
浙商惠裕纯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赎回费
N<7日1.5% 100%计入基金财产
7〈=N<365日0.1% 100%计入基金财产
365〈=N<730日0.05% 100%计入基金财产
730〈=N日0%
浙商惠裕纯债D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赎回费
N<7日1.50% 100%计入基金财产
N≥7日0% -
四、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参与申购(含定投)业务,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在销售机构上线销售当日起,将同时参与销售机构上述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官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5年3月14日起,结束时间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销售机构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销售机构。
4、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为A/C/D份额,是同一个基金共同运作,但收费方式不同。请投资者充分了解同一基金产品不同份额的销售相关费用及运作相关费用的差异,并根据需求选择,详情请见相应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