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5年6月24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98号万硕大厦A栋25楼
联系人:魏晓涵
联系电话:021-2601098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即在2025年5月21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中的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db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