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期披露的《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提升结算效率,自2021年7月26日起,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690,基金简称:恒生股息,扩位基金简称:恒生高股息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业务的结算模式调整为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招募说明书相应调整,现公告说明如下:
一、 调整要点说明
根据《通知》,自2021年7月26日起,本基金对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业务进行调整,调整后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业务安排如下: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清算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2、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在T+1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办理。若发生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市场交易清算规则发生较大变化、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基金赎回数额较大或组合证券内的部分证券因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等),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清算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 基金法律文件修订情况
本次调整涉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
三、 重要提示
本次修改系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附:招募说明书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 申购赎 回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基 金 份 额 、 现 金 替
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 关业 务规则
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现金申 购业 务中 的 现 金 替 代 采 用 逐 笔 全 额
结算服务的方式处理;现金赎回业务中的 现金 替代采 用
代收 代付 处理;现 金申购 、赎回 业务涉 及 的 现 金 差 额 和
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 市后为 投
资者 办理 基金份 额的交 收登 记以及 现 金 替 代 的 清 算 和
交收;在T+1日办 理现金 差额的 清算 ;在T+2日办 理现金
差额 的交收 ,并将结 果发 送给申 购赎回 代 理 券 商 、基 金
管理 人和 基金托 管人。若 发生 特殊情 况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对清算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 申购赎 回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基 金 份 额 、 现 金 替
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 关业 务规则
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 额结 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 金替代 可采 用
代收 代付处 理;申 购、赎回 业务涉 及的 现 金 差 额 和 现 金
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 如交易记录 已勾 单且申 购
资金足额的, 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 理基 金份
额 及现金 替代 的交收 ;T日日间 未进 行勾单 确 认 或 日 间
资金不足的, 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 据资金 是否足
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 将结果 发送
给 基金 管理人 、申购赎 回代 理券商 和基金 托 管 人 。登 记
结算机构在T+1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内办
理现金 差额的 交收 。若发生 特殊情 况,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清算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