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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8月4日,投票表决时间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8日15:00止(具体不同方式的投票时间以大会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2023年9月11日,由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75,944,567.6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47,019,493.93份的50.702%,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0,743,822.99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78,105.39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422,639.30份。同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7.044%,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9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2023年9月12日生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管理人自2023年9月12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如下调整。
1.修改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同时,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
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
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
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
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 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同时,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 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
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 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
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的, 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
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 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一、召开事由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
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的, 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
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22、 本基金出现连续 30、40、45个
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X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情形时;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 后一日日终,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
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
该日次日终止: (1)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 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 后一日日终,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
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
该日次日终止: (1)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2.调整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3位,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
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
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
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
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
3.更新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四、备查文件
1、《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