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2020-08-10 来源: 作者:
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经201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4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25日生效。
重 要 提 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容截止日为2020年7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4.法定代表人:王军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8.联系人:袁柳生
9.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港股通价值精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裕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泰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1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1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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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王军先生,董事长,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7月进入中国华能集团工作,曾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18年11月出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春杨先生,博士研究生,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2002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广发基金筹备期),历任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小组组长、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职务。2020年7月担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飞先生,董事,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97年6月加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营业部总经理、创新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广州天河北营业部总经理、广东分公司(筹)负责人等职务;2015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长城证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长城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兼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长城证券副总裁。
许明波先生,董事,博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建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主任。曾任职于安徽省无为县农机公司。1998年加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室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深圳东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会计师、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国际业务发展(香港)办公室总经理。
姬宏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老干部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信贷一处副处长。
朱静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自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西安矿山机械厂职员,1995年5月至1999年2月任上海财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5年2月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职员、业务规划董事、运行资深主管、总经理助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栋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曾任职于深圳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二部总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运营总监。
万建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长,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管理司宏观分析处处长;招商银行总行常务副行长;长城证券董事长;招商证券董事长;中国银联首任董事长、总裁;上海国际集团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等职务。
唐纹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曾任电力部科学研究院系统所工程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华能集团香港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徐英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曾任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监事
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5年3月,历任长城证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任长城证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19年4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董事会秘书。
曾广炜先生,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曾任职于中国燕兴天津公司、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天津滨海新兴产业公司,2003年1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杨斌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合规法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自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稽查局案件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自2004年3月至2015年5月先后于上海证监局稽查一处、机构二处、机构一处、期货监管处、法制处等部门任职,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黄魁粉女士,监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7月进入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曾在信托投资部、信托综合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信托理财服务中心工作。
赵永强先生,监事,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行保障部总经理。2004年7月加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会计;2008年4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资金部、财务部;2010年4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运行保障部。
袁柳生先生,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14年3月至2018年4月任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总监;2018年4月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崔金宝先生,监事,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3年9月任职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2013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职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2019年10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张静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2005年7月至2007年5月曾任职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2007年5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邱春杨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杨建华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大庆石油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和君创业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
沈阳女士,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报、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建兴先生,副总经理兼电子商务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光宝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北京长天集团、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和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车君女士,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务。2011年12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邹德立先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具有13年债券投资管理经历, 曾就职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资金部。2009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行保障部债券交易员兼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自2011年10月至今任“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6月至今任“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9月至今任“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至今任“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徐涛国先生,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风险控制师(FRM)。2008年5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运行保障部TA清算、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货币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6月至今任“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12月至今任“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裕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代),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张勇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何以广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马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多元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19年6月末,本行在国内149个大中城市设有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6家附属机构,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37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立有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6家营业网点和1个私人银行中心。
30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30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19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19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26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2018年9月加入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7年1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2年8月至2006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本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6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中信银行托管150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9.49万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直销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长城基金管家(手机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长城基金管家(手机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在网站上公示。
本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公示信息。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阳雄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联系人:李伟健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755-25028023
传真:0755-25026023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货币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投资目标
在保证本金安全性和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1、一级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研究(利率水平、CPI 指标、GDP 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可比币种利率水平、主要币种汇率水平等),分析市场趋势和政府政策变化,决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二级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剩余期限结构、流动性指标(二级市场存量、二级市场交易量、交易场所等)、收益率水平(约定收益、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利息税务条款、附加期权价值、类别资产收益率差异等)、市场偏好等决定不同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
3、三级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确定构建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品种。
根据对个券收益率水平、剩余期限、流动性状况的权衡,参照收益目标确定个券投资品种与投资数量。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产品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8月8日复核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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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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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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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违规超过120天的情况。
(3)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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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2)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违规超过240天的情况。
6、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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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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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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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2)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9、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得基金份额的净值始终维持在1.0000元。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光大证券、浙商银行发行主体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因信息披露等相关违规情形,于2020年06月0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案由,于2019年12月31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处以罚款。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相关违规事项已经调查完毕,行政处罚决定也已经开出。考虑到此次处罚金额相对上一年的经营利润占比较小,对于公司的未来财务并无重大影响。该行政处罚措施不影响公司的长期信用基本面,主体信用和债项信用资质均良好。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20光大证券CP006BC、20浙商银行CD041进行了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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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2020年6月30日)
长城工资宝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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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工资宝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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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次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情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
3、在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的转换的内容。
4、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管理”中,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数据。
5、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披露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数据。
6、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事项。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