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6月1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95号文
核准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
他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面临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基金每日的收益
将根据市场情况上下波动,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为负值。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殊要
求,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要,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对赎回的需求,
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
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
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
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
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
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
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
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
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行人力资
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
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渣打银
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开发部总经
理。历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
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
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
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
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
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
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
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
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季参平先生,基金经理。美国密歇根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
济学学士。7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任瑞士银行外汇和利
率交易员、联席董事。2017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
基金经理。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7月25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交银施罗德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
罗德天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9月18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7月2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现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天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9年10月12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黄莹洁,2015年5月27日至2019年8月2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连端清,2015年8月4日至2019年8月2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2014年9月12日至2015年5月3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9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
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
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
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
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
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
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
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
服务实体、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
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
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
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
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18年末,本行在国内146个大中城市设有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
内外下设6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
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
(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38家营
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设有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
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6家营业网点和1个私人银行中心。
30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30余年的发
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
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18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24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27位。
2、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2018年9月加入
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
长,2017年1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
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
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3
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历任
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
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
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
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
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7月至1992
年12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党
委委员,2015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
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2年8月至2006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
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
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杨
先生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
年1月,任本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本行机构业务部
总经理助理;1996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
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中信银行托管138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
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
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8.93万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
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
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
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
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
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
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
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
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
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
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 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
人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E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A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33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33号
法定代表人:朱玉国
电话:(0731)84305387
传真:(0731)84305387
联系人:吴波
客户服务电话:96511
网址:www.cscb.cn
(5)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38号德力西大厦1幢15-17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38号德力西大厦1幢15-17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571-26888888-19673
联系人:曹钟艺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3
网址:www.mybank.cn
(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政编码:200030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 话:021-23586603
传 真:021-23586860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7)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021)36538467
联系人:周艳琼
客户服务电话:4009112233
网址:www.xzsec.com
(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19
网址: www.e-chinalife.com
(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81119792
传真:(0571)22905999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19
网址: www.e-chinalife.com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 孙平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各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097
传真:(021)61055064
联系人:单江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童咏静、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力求本金安全性和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及相关衍生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的,在不改变基
金投资目标、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投资于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此
项变动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
相关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持组合高度流动性的前提下,结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金融市
场运行、资金流动格局、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形态等各方面的分析,合理安排组合
期限结构,积极选择投资工具,采取主动性的投资策略和精细化的操作手法。具体
包括:
1、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
动性的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货币资产的配置策略。
2、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
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
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3、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通过对组合资产剩余期限的设计、跟踪、调整,达到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锁定
组合剩余期限,以满足可能的、突发的现金需求,同时保持组合的稳定收益;特别
在债券投资中,根据收益率曲线的情况,投资一定剩余期限的品种,稳定收益,锁
定风险,满足组合目标期限。
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
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
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5、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满足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
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
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6、无风险套利策略
无风险套利策略包括:
跨市场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短期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基
金资产在各个细分市场之间的配置比例。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间市
场回购利率时,可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配置比例;另外,还包括一级市场发行定
价和二级市场流通成交价之间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跨品种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市场中不同品种的风险参数、流动性补偿和收益
特征,动态调整不同期限结构品种的配置比例。
7、滚动配置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
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
8、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
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
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
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
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
或者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长期风险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
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
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0月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7,999,378,330.17 69.53
其中:债券 7,969,378,330.17 69.27
资产支持证券 30,000,000.00 0.26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71,143,766.71 19.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1,201,453,956.73 10.44
计
4 其他资产 32,385,286.09 0.28
5 合计 11,504,361,339.70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2.8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663,443,144.84 16.9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银行间市场
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9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2.53 16.9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8.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7.3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8.0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50.4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 -
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116.65 16.91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19,565,807.90 1.2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312,716.13 4.0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312,716.13 4.0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680,993,625.02 17.09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5,768,506,181.12 58.65
8 其他 - -
9 合计 7,969,378,330.17 81.0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张) 值比例(%)
1 111914113 19江苏银行CD113 5,000,000 492,603,238.83 5.01
2 111981185 19广州农村商业银行CD082 4,000,000 394,190,088.77 4.01
3 111981036 19宁波银行CD116 2,000,000 197,120,532.71 2.00
4 111981049 19北京农商银行CD112 2,000,000 197,092,816.74 2.00
5 071900104 19海通证券CP002 1,800,000 180,000,136.42 1.83
6 111987298 19中原银行CD284 1,700,000 166,360,962.29 1.69
7 011901342 19中铁建SCP002 1,500,000 150,208,724.89 1.53
8 071900105 19中信CP009 1,500,000 150,000,130.04 1.53
9 071900094 19招商证券CP011BC 1,500,000 150,000,108.44 1.53
10 111980586 19贵阳银行CD083 1,500,000 148,994,814.01 1.51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5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3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8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9901 蚁信08A 300,000 30,000,000.00 0.31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
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逐日
摊销计算损益。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9招商证券CP011BC(证券
代码:071900094)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9招商证券CP011BC(证券代码:
071900094)的发行主体招商证券于2019年5月29日公告,因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在担任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
人时(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尽职审查责任,近日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处以罚
款2700万元港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公告,因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
有限公司错误处理客户款项(发生于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期间),近日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处以罚
款500万元港币。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
别是重仓个券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
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个券审核流程。在对该证
券的持有过程中研究员密切关注债券发行主体动向。在上述处罚发生时及时分析其
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此事件对债券发行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债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1,800,658.04
4 应收申购款 584,628.0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2,385,286.09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现金宝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872% 0.0005% 0.0882% 0.0000% 0.4990% 0.0005%
2019年上半年度 1.2109% 0.0020% 0.1736% 0.0000% 1.0373% 0.0020%
2018年度 3.4036% 0.0022% 0.3500% 0.0000% 3.0536% 0.0022%
2017年度 3.2253% 0.0015% 0.3500% 0.0000% 2.8753% 0.0015%
2016年度 2.2460% 0.0014% 0.3510% 0.0000% 1.8950% 0.0014%
2015年度 3.7535% 0.0069% 0.3500% 0.0000% 3.4035% 0.0069%
2014年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0.9735% 0.0091% 0.1064% 0.0000% 0.8671% 0.009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交银现金宝货币E: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481% 0.0005% 0.0882% 0.0000% 0.5599% 0.0005%
2019年上半年度 1.3289% 0.0020% 0.1736% 0.0000% 1.1553% 0.0020%
2018年度 3.6466% 0.0023% 0.3500% 0.0000% 3.2966% 0.0023%
2017年度 3.4665% 0.0015% 0.3500% 0.0000% 3.1165% 0.0015%
2016年度(自基金分级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0.7192% 0.0017% 0.1055% 0.0000% 0.6137% 0.001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30日)
1) 交银现金宝货币A
注:图示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现金宝货币E
注:本基金自2016年8月15日起,开始销售E类份额,投资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2016
年9月13日被确认并将有效份额登记在册。图示日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9年9月30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为零。
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A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以得到10,000份A类基
金份额。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为零。
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等于登记机构确认的赎回份额乘以1.00元。投资人提交全额赎回申请
时,所有未支付累计净收益将随赎回款项一并结清。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将所持有的10,000份A类基金份额赎回(非全额赎回),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00=10,000元
(3)转换费
于已开通转换业务的货币市场基金之间进行的相互转换不收取转换费用。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
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5)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
计提,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计提。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七)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9年9月30
日。
(八) 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