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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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5月10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635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
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
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
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
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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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招募说明书每年度至少更新一次,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0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06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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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69
七、基金的募集 ................................................... 67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6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9
十、基金的投资 ................................................... 81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 90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91
十三、基金的业绩 ................................................. 97
十四、基金的财产 ................................................ 101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2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9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 ............................................ 107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0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0
二十、风险揭示 .................................................. 11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2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5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8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4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70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3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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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
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货币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
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天弘现金管
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是根据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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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
本合同、《基金合同》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
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货币基金管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分设A、B、C、D、E五级基金份额,五级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用计提费率不同,并单独公布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A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B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2%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D级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E级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
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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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C级基金份
额、D级基金份额和E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
升级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
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
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C级基金份
额、D级基金份额和E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
降级
招募说明书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
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
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级、基金的募集、基金
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
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
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
与基金财产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托管协议
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
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
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
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
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天弘现金管家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
业务规则 指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
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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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中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
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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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
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
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
公告的日期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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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
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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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
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
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
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
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
益
七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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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客服电话:95046
联系人:司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胡晓明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光大银行等金
融机构任职,2005年6月加入阿里巴巴集团,先后在支付宝、阿里金融、蚂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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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担任重要职务。现任蚂蚁集团首席执行官。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博
昂尼克微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主管。现任蚂蚁集团副总裁。
黄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行长,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蚂蚁金服副总裁,浙江网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行长、执行董事。现任蚂蚁集团数字金融事业群总裁。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
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营业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天
津国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天信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车金租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
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
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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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
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
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君正集能燃气有限公司董事,连
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思尔博
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傲兴国际船舶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
李渊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芜湖高
新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
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信息
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
本公司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
司金融机构部战略客户中心创新业务负责人。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
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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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金经理。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年8月加
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军先生,副总经理,财政学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年3月加盟本公司,任命为
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2006年8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基金会计、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
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2012年5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10月)。现任本公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
李晨女士,金融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助理研究员。2011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研
究员、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现
任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刘莹女士,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11年证券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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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研究员;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6月加
盟本公司,现任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任职时间:2012年06月20日至2013年08月08日。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基
金经理。
熊军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邓强先生:首席风控官。
姜晓丽女士: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于洋先生: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