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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升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于2023年10月13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券商结算模式。
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修订后的《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3年10月20日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