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赎回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15 年7月10日起,调低本基金的部分赎回费率,具体调整情况请见下表:
连续持有期限 调整前赎回费率 调整后赎回费率
Y<7日 1.50% 1.50%
7日≤Y<15日 1.50% 0.75%
15日≤Y<30日 0.75% 0.75%
30日≤Y<90日 0.50% 0.50%
90日≤Y<180日 0.50% 0.50%
180日≤Y<1年 0.50% 0.125%
1年≤Y<2年 0.10% 0.025%
Y≥2年 0 0
注:此处 1 年按 365 日计算,2年按 730 日计算。
同时,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调整为100%,上述调整未降低计入基金财产的费用,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自2015年7月10日起,将本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高赎回份额调整为9,999,999,999份。
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一次公告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更新,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2000-1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